商河法院积极探索诉前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路径,创新构建“强化诉前调解机制、巧解企业‘千千结’”诉源治理体系。2023年,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86件,畅通涉企案件办理渠道,高效化解物业企业纠纷,免收物业服务企业诉讼费,有效节省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诉讼时间和费用成本,起到了“一案妥善化解、教育引导一片”的良好社会治理效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诉前调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站。诉前调解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站。商河法院坚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把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贯彻落实到诉前调解全过程、各环节,在诉前调解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诉前调解涉企纠纷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依托红色物业建设,积极促成物业纠纷和解。委派调解经验丰富、法学理论深厚的调解员和法官,发挥法院法律业务优势和司法公信力优势,联合住建局、许商街道等部门与相关物业公司召开联席会议,以案释法,推动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
三是定向开展普法培训,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由法院派出专业人员组成法治宣讲团,面向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群体,定向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以案释法。结合“共驻共建”“法官五进”和普法宣传工作任务,送法进社区,设立流动法律咨询站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介绍调解、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优势,引导居民业主理性解决纠纷。邀请物业公司代表、群众代表观摩庭审,达到释法明理、普法宣传的效果。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讲,使原本属于“潜在”诉讼当事人的业委会成员、物业公司人员转而成为法律宣传员和帮助化解矛盾的“预备”调解员,丰富了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形成了“在诉调中心化解、在小区内部化解、推送到法院分调裁化解”的立体化、多元化物业纠纷化解网络。
四是积极参与推动“无讼小区”创建。商河法院积极参与由房管部门和社区牵头,在全县多个小区开展“无讼小区”创建活动,不定期组织房管部门、物业公司、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物业纠纷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挖掘新举措新办法。利用宣传栏、广播站等阵地,滚动宣传“无讼小区”的基本涵义、现实意义、活动要求,积极引导居民业主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积极履行诉源治理主体责任,摒弃把诉讼作为追索物业费的主途径的习惯做法,积极引导物业纠纷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为无讼社区创建和降低万人起诉率作出应有贡献。
通讯员:张敬 李延文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