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为什么可以成为封疆大吏?

封疆大吏所说的含义是指省一级的地方长官。清朝总督绝对可以成为封疆大吏的代表,官阶正二品,又可挂衔兼任到正一品官职,执掌地方军政大权,属于最有实权派的那类地方官员。不过,如果往上追述的话,在总督职位最早设立时,情况却并非如此。

总督这个称呼,最早出现在正统年间,当时为了用兵,让兵部尚书挂总督衔,处理军务。跟所有官职相同,总督在当时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有历史大背景的影响。


明朝开国后,为防止地方专权,将地方权力分为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三份,分别掌管行政、刑名和军事。这种设立,主要是为了防止地方专权,不会对朝廷构成威胁。

但是,它的弊端也很明显,权力划分后,往往会出现公务推诿,无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明朝设立巡抚后,又发现巡抚只能管辖一个省份或地区,一些跨区公务,也无法正常推行。所以,又在巡抚之上,设立总督。

设立总督、巡抚后,主要是为了保证地方公务顺利推行,也是为了监察地方官员。明朝的监察制度,也不算完善。总督、巡抚也代替部分监察机构。

总督、巡抚对明朝而言,有一层更深的含义。跟很多武力开国的王朝相同,明朝立国后,也面临武将权力过重的问题。朱元璋时期,曾通过打压功臣的方式,削弱武将专权的势头,可朱棣靠武力夺得皇位后,又重新提高武将待遇。这个做法自然可以帮朱棣巩固人心,维护统治,但对继任皇帝而言,却埋下一颗定时炸弹。

武将跟军队关系密切,若是手上有权,容易变得跋扈难治。对皇帝权力和地方稳定,都不是一件好事。所以,明朝皇帝用文官来监督武将,打压武将的地位。毕竟跟武将相比,文官要听话很多,跟军队联系也淡薄许多。

以文臣压制武将,成为明朝惯例。明宪宗征讨建州时,没有派遣文臣一同前往。当时就有大臣提出异议,出征的时候,怎么能够没有文臣总督军务。明宪宗无奈,只好派文臣前往。

按照《古今图书集成》记载:“国初兵事专任武臣,后曾以文臣监督,文臣重者曰总督,次曰巡抚。”(开国初期,兵事都委任武将,后来派遣文臣监督,文臣中最有分量的是总督,其次巡抚)

在这些权力之上,构成总督成为封疆大吏的基础。而在明朝时,总督有两种,一种是地方总督,这种总督主要是为了平息叛乱,抵御边患。另一种是出于执行某项任务而设立。

它们都不算地方官。因为明朝总督基本没有固定辖区、职权和任期。从正式官制而言,这些担任总督、巡抚的官员,名义上仍归属京官,而非地方官。按照最初想法,无论是地方总督,或者是执行专项任务的总督,它们处理各自公务后,都可裁撤,确实没有转化为地方官的必要。

可是,在现实情况下,很多公务并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所以,那些被外派担任总督的京官,在地方办事任期会加长。这对官员造成极大不便。无论公务,或者官员私事,都有较大弊端。

而且,长时期的任职,以及朝廷赋予的种种权力,让名义上是京官的总督、巡抚,打破了明朝原有的地方体制,取代地方三司长官,成为地方实权官员。

明朝君臣都意识到这一情况。但他们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而是采用传统方式,在总督上面加一层督师、经略,就如同最初设立总督、巡抚目的相同,用层层叠架的方式,监督总督、巡抚,保证这些实权官员在朝廷可控制范围内。

换句话说,明朝后期,对于地方体制的变化,采取了一种顺其自然的方式。当然,也是有些无奈。因为把总督、巡抚从名义上的京官,转化为真正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其中牵扯利益极大。

这种变革是非常艰难的。明朝后期的时候,内忧外患爆发,朝廷更没有精力去做这件事。所以,明朝总督一直没有从京官转为正式地方官,更谈不上封疆大吏。

清朝入关后,新朝初立,许多坛坛罐罐被打破,变革起来反倒更容易。但即便如此,清朝也花费了上百年时间,才理顺中央跟地方的新关系。历史的发展,自有其规律。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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