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开中法,以盐、茶为中介召募商人输纳军粮物资

作者:黄炎,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开中法是明代为了鼓励商人运输粮食到边塞,实行的以粮食换取盐引,给予商人贩卖食盐资格的制度。具体步骤是商人将粮食运往政府指定的边塞地区,用粮食换取盐引,然后去政府指定的盐场换取食盐,再运往政府指定的地方进行销售。这一过程因为操作繁琐,所以带来的利弊一直都饱受争议。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开中法鼓励商人运粮到边塞,这一做法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为边塞提供了充足的粮食供应,缓解了之前粮草紧缺的状态,有利于边防稳定。同时,将食盐的贩卖资格下放,促成了食盐的商品贸易,贸易的产生既调动了商人的积极性,也因为食盐税收给政府带来了利润。但是,正如前面所说的,这一过程操纵繁琐,也带来了很大的弊端。

明代疆域图

首先,我们直接看到商人要想最终通过贩卖食盐获利,需要经过几个步骤,漫长的周期使得商人需要投入的成本较多,因此,很多成本少的商人无力参与经营,只有富人才能够长期投入经营,这也导致了食盐经营的不平衡和垄断现象。同时,由于贩卖食盐利润较大,意欲垄断食盐贩卖的盐商就会勾结政府官员,政府官员本身也想要从中牟利,这样就导致了官商勾结、滋生腐败。

明太祖朱元璋

其次,政府机构地位下降。开中法实施前,盐官需要全权负责食盐的征收、运输、贩卖工作,因而职能明显。但是随着食盐贩卖资格的下放,食盐的运输、贩卖环节由商人承担,盐官只需要负责管理,所以导致了盐官实权被削弱。

第三,盐场工人收入受到影响。开中法实施前,盐场工人的收入跟政府的盐课转化相关联,开中法实施后,盐课的征收与食盐贩卖分别由政府和盐商负责,这就导致盐课转化过程多了一个环节,对盐课征收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了盐场工人的收入。

明代产盐图

综上所述,整体来看,开中法实施前期的确起到了补充边塞粮食的作用,但是后期随着盐商的垄断,其弊端越来越凸显,以致后来不得不进行改革。

参考文献:

1.孙晋浩,《开中法的实施及影响》,《晋阳学刊》,1999年7月

2.谢祺,《明代四川食盐“开中法”的实绩及其折银原因研究》,《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10月

3.于卓,《浅析明代初期经济制度之开中法的实施及影响》,《商业经济》,2016年

编辑: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赵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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