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判死刑的人为何都在午时三刻执行?有三大原因

旧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之说,意即,在午时三刻钟时开刀问斩,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此罪大恶极之犯,应该''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

阴阳家说的阳气最盛,与现代天文学的说法不同,并非是正午最盛,而是在午时三刻。古代行斩刑是分时辰开斩的,亦即是斩刑有轻重。一般斩刑是正午开刀,让其有鬼做;重犯或十恶不赦之犯,必选午时三刻开刀,不让其做鬼。皇城的午门阳气也最盛,不计时间,所以皇帝令推出午门斩首者,也无鬼做。

在现在很多古装的影视作品中,经常能够看到罪犯被县太爷判决斩立决或者秋后问斩,但是,无论是斩立决还是秋后问斩,一定会在午时三刻行刑。

古代自唐以后将十二个时辰分为初、正两个部分,午时三刻即午正三刻(非午初三刻)。中国古代长期实行百刻制(清以后改为1日96刻),《说文》:“漏以铜壶盛水,刻节,昼夜百刻。”即每刻14分24秒,午正三刻约当日12点45分。

那么为什么非要等待午时三刻来砍头呢?主要是三个原因。

第一,为官员考虑。

在古代传统的轮回思想下,认为人死了是会变成鬼魂的。因此,一旦变成鬼魂,那么必然回来找这些判决的官员,监斩的官员或者刽子手,而在午时三刻杀人,被认为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候,这个时候杀人要么使得鬼魂烟消云散,至少也可以克制住其阴气,使得被杀之人即使变成鬼魂也没办法来报仇。

第二,为犯人考虑。

在杀头之前,古代都会给犯人一顿丰盛的美食,让其不做饿死鬼。而吃完饭到了12点,是一天又困又乏的时候,昏昏欲睡。这也是罪犯反抗意识最弱的时候,这个时候砍头,犯人的痛苦减少,不知不觉中死去,这也是一种关怀。

第三,邪不胜正。

古人认为人死阴气太盛,故选在一日阳气最盛时行刑,方能压制。当为正午12点,此时间是根据西安时间所定。中国古代早期常定都西安(东经108度54分),后改为北京(东经116度43分),两地时差约45分钟,但仍以西安阳气最盛时行刑。即北京地区午时三刻正为西安地区午正。

午时三刻既是阳气最盛的时候,那也自然是正气最盛的时候。而罪犯被判处杀头,自然是罪有应得,邪气当道。在午时三刻杀头,也有宣誓朗朗乾坤,邪不胜正的意味。教育万民不要犯罪,不要跟朝廷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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