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清朝禁毁《水浒传》

乾隆十八年(1753年),乾隆下谕,禁止将小说译成满文,理由是满人一向单纯淳朴,小说会把他们教坏。次年,福建道监察御史胡定上奏,目标直指《水浒传》,奏请将此书焚毁禁绝。乾隆自己也对《水浒传》很是忌惮,那年初,广东东莞莫信丰和增城王亮臣分别聚众起事。七月,直隶、山西又相继奏报邪教案。乾隆的看法是“愚民之惑于邪教,亲近匪人者,概由看此恶书所致”。于是,《水浒传》成了“教诱犯法之书”,在全国范围内遭到严禁。这也是清政府第一次明确以“社会动乱根源论”的旗号查禁小说。

乾隆执政后期,民间起义此起彼伏。清廷一方面忙于武力镇压,另一方面也加强思想控制。嘉庆皇帝坚决继承乾隆的遗志,他的目标不仅仅是《水浒传》,在谕旨中,他称“更有编造新文,广为传播,大率不外乎草窃奸宄之事”。所谓“新文”,应是那时流行的公案小说,代表作是《施公案》。此书主题虽是断案,但出身绿林的侠客黄天霸是主角之一,后被“招安”,情节逻辑有点像《水浒传》。《水浒传》作为以造反为主题的最著名作品,一直难逃被禁命运。咸丰即位时,天地会势力不断扩张,分支不断衍生。咸丰元年(1851年),清廷再度禁止《水浒》。可惜书越禁越受欢迎,据不完全统计,从顺治至同治的231年里,《水浒传》的刊印达到22次。水浒传清朝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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