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才女为爱情私奔,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招待

古代妇女并非如常人所说的“足不出户”,所谓“男耕女织并非“男在外,女在内”,而是“男主外,女主内”。古代妇女除了在家做做家务,纺纱织布外,也有在室外工作的。我国古代许多行业中都有女性参加,其中招待行业就是一种。

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招待也许要算汉代才女卓文君。文君本是四川邛县巨富卓王孙的女儿,她不仅才华横溢,而且人也长得漂亮,史家说她“面目姣好,眉色望如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这位16岁出嫁、17岁守寡的才女,在与才子司马相如相遇后,毅然同他一起私奔到成都。为了生活,夫妇俩开了个小酒店,文君便当垆卖酒,做了女招待。有才貌双全的卓文君做招待,小店生意定是不错。

后来,随着封建社会内部商品经济的发展,在饭店,酒馆、茶坊,旅舍等处开始较多地使用女招待。唐朝时,京都长安酒馆中有不少女招待,其中很多是少数民族,李白《送裴十八围南归嵩山》就说“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杨巨源《胡姬诗》中有“姘艳照江头,春风好留客;当垆知妾惯,送酒为郎羞”的句子。这里的女招待类似今日酒吧女招待,与后来宋朝“坐肆作乐”的卖酒女郎不同,后者原来已是妓女。在涉外城市广州,据说酒店招待员都是女性,《岭表录异》中有这样的记载:“广州人多好酒,生酒行两面罗行,皆是女人,招呼鄙夫,先令尝酒。”到了宋朝,酒楼饭馆中也有不少女招待,《东京梦华录》作者孟元老谈到北宋京城汴京女招待时写道:“更有街坊妇人,腰系青花布手巾,结危结为酒客换汤斟酒”,一个古代中国女招待形象顿现眼前。吴自牧在《梦梁录》中则记录了南宋京城杭州茶馆中的女招待:“大街有三五家开茶肆,楼上专安著妓女,名日花茶坊”。”

古代妇女出门做招待,多半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为了养家活口在“视女性为玩偶”的旧社会中,妇女能如今日妇女做个真正招待员,是很难的。那些能到茶楼酒肆坐的人多半出于某种目的,真正如孔乙已只能拿钱喝酒的人并不多见,况且不少公共场所的女招待本身就是妓女,因而良家妇女做了招待,难免不受羞辱,乃至沦落风尘逐渐沦为妓女的。明人张岱《陶庵梦忆》就记载杭州西湖有一种叫烟雨楼”的游船,船上都是由女子经营茶座酒座,她们以卓文君为祖师,但实际上她们既是招待,又是妓女,名为招待,实为妓女。正因为如此,民国以后,许多为人父母者都反对女儿去做招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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