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有这样一个奇怪的朝代,中国朝代惩治贪官的措施最严厉,然而腐败现象却最严重,这就是明朝。那么为什么重刑反腐下明朝的腐败却最严重?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极其痛恨腐败,制定了严厉的刑罚惩治贪官。甚至为惩治贪官创造了很多酷刑出来,明代光是酷刑就有数十种之多,凌迟、极刑、剥指、墨面等等。依据明太祖颁布的《大诰》,凡是敢贪污的人,别管贪污多少,一律在脸上刺字,并且挖去膝盖骨。并且明确规定,官员受赃数目到达八十贯就处以绞刑。他还开列了一些惩治贪婪官员的典型事例,让官员以此为戒。有这么严酷的刑罚,在初期确实对贪官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朱元璋时期的清官比例占到整个明朝的六分之五,真可谓是中坚力量。
然而自永乐之后,明朝却是一代更比一代腐败。到1644年,李自成马上就要攻陷皇城,崇祯皇帝一心想要重振大明朝,可是国库中居然连足够的军费都拿不出。崇祯皇帝只好发起大臣们给国家捐款,帮自个渡过难关,按理来说此刻现已到了国破家亡的境地,大臣们应当与国家同命运共危险,可是令崇祯皇帝没有想到的是这些老油子最终的捐款只要几万两,有些大臣捐一百两,还有一些就捐几十两,然后就开始哭穷,最终李自成攻下了北京。可以说明朝尽力治理腐败,却最终因腐败而灭亡。
大明火炮
那么造成明朝腐败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有很大的原因在于官员的工资太低了,加上古代每一户家里人丁都比较多,这个工资数,有时甚至都养活不了全家。所以,明朝的清官,生活都异常艰辛。如著名的海瑞,在江西兴国任知县时,为了给母亲做寿,因为生活窘迫,只买了两斤猪肉,甚至连桌上的蔬菜,也都出自他亲自督率差人在衙门后院自己栽种的。工资不够养家,从生存角度来考虑,很多官员选择了以权谋私,用贪污腐败来获得"额外收入"。
反腐现象一直是历朝历代都在治理的问题,从明朝的腐败中我们可以看出,官员的工资在一定程度上与能否抑制腐败是挂钩的,也许明朝若考虑下"高薪养廉",一定程度上也能避免亡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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