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漂泊的流动的社会——江湖社会

一个漂泊的流动的社会——江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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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两字分开使用时单独成词,作为专名特指长江和洞庭湖,作为共名泛指三江和五湖,即江河湖泊的总称。“江湖”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却是一个意义特殊的专名,指与专制朝廷的庙堂政治相对的一种民间文化。它的含义有两个:一是指隐居和离开官场,范仲淹在《岳阳楼记》里就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二是指漂泊和流浪的意思,即居无定所,四海为家。因此,我们这里所说的“江湖”,指的是社会边缘人与正统社会相对立的一个秘密社会。这个秘密社会不一定有完全统一的组织形式、固定的法律规范,但它有形形色色的人物、五花八门的团体、相对稳定的规矩和道义原则、稀奇古怪的语言,它们共同构成了江湖这一充满神秘色彩的奇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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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社会一般滋生在城市的母体中。城市是古代代表着较先进生产力和较高生活水平的地方,也是社会各色人等密集之地,流氓、赌徒、娼妓滋生繁衍。以前,流氓欺行霸市,或把持渡口,或敲诈勒索,或倒换纸钞,或盗坟挖墓,或为妓院拉皮条,或专门行骗,设下各种骗局,如设置美人局、柜坊赌局、水功德局诈骗犯罪,或抄家放火,简直无恶不作。流氓拉帮结伙,为非作歹,气焰嚣张,常常以结社的方式组织起来,具有黑社会性质。有的流氓团体还以起义为名,反对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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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社会是一个漂泊的流动的社会,江湖人没有固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家。在宗法社会中,大多数人特别是农民,是稳定地生活在一个固定的地方的,即俗话所说的“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有一个家和家乡。江湖人绝大数则是游民。毛泽东在1926年写的《中国农民的各阶级分析及其对革命的态度》一文中把游民分为五大类,即兵、匪、盗、丐、娼。这些人都是游离于正常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之外的人,是由破产的宗法农民和不安本分的城镇市民构成的,他们是江湖的主体;还有士人和商人,他们也经常外出经商、游学、游宦。《水浒传》里描写的社会,就是一个典型的江湖社会,如其中的盗、匪,少华山、桃花山、二龙山等山寨上的山大王和喽啰,这是团伙;还有单干的,像江湖中的李俊、张横,童威、童猛,开黑店的孙二娘,盗马贼段景柱,小偷小摸的时迁。他们走上这条江湖路的原因多种多样,如有的是因为丧失了产业、走投无路而干上这一行的;有的是因为各种原因吃了官司,上山造反以避难;更多的因为没有本钱做买卖,贫困难以为生。

江湖上还有许多游民不从事非法活动,他们并没有祸害民众的行为,只是在江湖上谋生的人。他们不读书做官,不从事农业、手工业,不经营商业,是无业流民,是农、兵、官之外的“边缘人”。评书艺人中流传着一首描写他们生活和心态的开场诗《西江月》中说:“一块醒木为业,扇子一把生涯。江河湖海便为家,万丈风涛不怕。”可以看出来,江湖人是处处无家处处家的。

具体来说,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江湖人士指除了主流社会群体、农民以外的那些非主流社会的人士,包括江湖术士、江湖郎中、江湖艺人、江湖骗子、窃贼、强盗、侠客、乞丐、清客、妓女等各色人,以及各种匠人、商人等,还包括一些秘密的、独特的组织成员,如明教、白莲教、八卦教、一贯道等民间秘密宗教,以及天地会、哥老会、青帮等秘密帮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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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习惯于用“三教九流”、“五花八门”来指称他们。“三教”是儒教、佛教、道教;“九流”也有说成是学术各种流派的,如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一般指包含了传统社会的各行各业,分为上九流(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中九流(举子、医生、相命人、丹青卖画人、书生、琴棋艺人、僧人、道士、尼姑)、下九流(师爷、衙差、秤手、媒婆、走卒、拐骗及巫婆、大盗、窃贼、娼妓)。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传统社会的各行业远远不止“九流”,还有“三十六行”、“七十二行”、“三百六十行”等说法。除了“农”为正业以外,其他都生存在城镇社会里,都具有江湖性质,如肉肆、宫粉、成衣、玉石、珠宝、丝绸、纸砚、海味、鲜鱼、文房用具、茶、竹木、酒米、铁器、顾绣、针线、汤店、药肆、扎作、陶土、仵作、巫、驿传、棺木、皮革、故旧、酱料、网罟、花纱、杂耍、彩奥、鼓乐、花果等店铺行业。

“五花八门”则指代流浪江湖的人们。“五花”就是金菊花(卖茶的女人)、木棉花(街上为人治病的郎中)、水仙花(酒楼上的歌女)、火辣女(玩杂耍的)、土牛花(挑夫);“八门”就是一门巾(算命占卦)、二门皮(卖草药的)、三门彩(变戏法的)、四门挂(江湖卖艺的)、五门平(说书评弹者)、六门团(街头卖唱的)、七门调(搭蓬扎纸的)、八门聊(高台唱戏的)。“八门”又简称为巾、皮、彩、挂、平、团、调、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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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江湖不是有形的组织,只是一种松散的存在,但是,江湖中确有很多有形的组织,这种有形组织也是秘密的,譬如秘密会社、帮会,另外,各种各样的武装团伙、绿林山头等等也都是有形组织。

江湖社会群体属于边缘性社群。在以前,主流社会是显性社会,由统治者与士农工商构成,主流社会的人们按照统治者所确定的规则公开活动。江湖是隐性社会,通行的另外一种游戏规则。江湖人员的构成大多被统治者视为异类甚至匪类,它的规则与统治者所允许的规则大相径庭,因此被主流社会打压与排斥,处在潜伏和半潜伏状态。

于是,为了便于行动、保护自己和群体区别、识别,他们创造了许多的交际形式和交际语言。从这些交际手段和交际话语中,我们可以窥见他们群体独有的一些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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