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相当于北京市长,因为贪污超过一千块,让总统给枪毙了!

王治馨,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担任过北洋政府内务部次长、京师警察厅总监和顺天府尹,是赵秉钧的的心腹。在宋教仁被刺杀之后,北京的国民党人在湖广会馆召开追悼大会,要求赵秉钧出席。这时,赵秉钧派王治馨作为自己的代表前往出席。

在会议上,国民党质问王治馨“宋案”一事,王治馨公然回答道:“杀宋绝非总理,总理不能负责,此责自有人负”!第二天,袁世凯从报纸上得知王治馨的回答后,十分愤怒,说:“措词太不检点,王治馨可恶!赵总理何以任其乱说,说后若无事然,并不声明更正。”从此以后,袁世凯开始对王治馨心存芥蒂。

王治馨在1913年底,当上了顺天府尹,算是京畿地区的实权人物了。王治馨在当顺天府尹的时候无恶不作,招收了一群像潘毓桂、史久延这样的小人作为心腹爪牙。在外招人随意买缺买差,然后从中染指受贿。顺天府下二十四个县,已卖出去二十二缺!公署内科员科长的职位、公署外各局的差使差不多卖出去一半。传闻他在顺天府尹任期内至少得到了七八万元的赃款。但是有着赵秉钧的庇护,“故久不败。”

在赵秉钧死后,袁世凯就以名声恶劣,把王治馨免官,改任正蓝旗汉军副都统,一个地地道道的闲职。接着肃政史联名弹劾王治馨在顺天府尹任期内定价卖缺,所得的赃款估计在七万元以上。

在1914年的6月5日,袁世凯刚签署公布了《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其中规定贪赃枉法打到五百元以上的人,处于死刑。在6月27日,袁世凯就下令逮捕了王治馨。

经过平政院审讯,王治馨依靠金钱,到处托门子找关系,希望能够脱罪。在8月的时候,长江巡阅使进京,在袁世凯面前求情赦免王治馨,大有不达目的不止之势。其他和王治馨有交情的北洋官员或者面见袁世凯求情,或者上呈文请求”念旧部之谊,贷其一死“!但是袁世凯对待这些求情的人既不接见,呈文也不批复。

在8月18日,更具平政院院长的呈请,袁世凯下令把王治馨免职,并且把有行贿舞弊的岳魁、潘毓桂等人一起交给了司法部,然后转交监察厅,依法办理。

根据司法部的呈报,王治馨委任岳魁署理昌平县知事,枉法得赃逾贯之所为,按照《官吏犯赃治罪条例》应该处于死刑。枉法得赃逾贯,是说通过枉法得到的赃物超过一千元。外面传说和肃政史弹劾的数万元基本上都没有落实,但是袁世凯仍旧依据《官吏犯赃治罪条例》批示王治馨立予枪毙。

在10月23日,袁世凯命令步军统领江朝宗和总检查厅长罗文干监视行刑。江朝宗苦苦哀求袁世凯,但是袁世凯丝毫不为所动,江朝宗只能枪毙了王治馨。

王治馨死后,袁世凯表示,虽然王治馨和赵秉钧相知二十余年,不忍心看见他有如此结局;但是案情重大,不得不以公灭私!并且发给王治馨家人一千两抚恤银。第二日,袁世凯又下令警告百官,切勿贪赃枉法!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