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分封制究竟如何控制天下的

周武王灭掉众多小国后,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将王室子弟和有功之臣分封土地,建立了层层相连的家天下。可是,有功之臣毕竟是外臣,跟王室还是有亲疏关系,所以封赏土地最多的,还是王室子弟。

这便是有名的分封制,所谓“众建诸侯、裂土为民”,而王室子弟所生活的都城,也就是周王直接统治的地区,称为国或原,而都城以外的地方则是野。王室子弟就是国民,外面的则是野人。身份已经明显出现了分级。

国与野各方面制度均有所不同。这种差别的产生可能是由于周朝对各地的征服,占统治地位的周人处于国中,被统治的土著则居于野外。

国中分划为乡。周有六乡,诸侯国大的有三乡。据《周礼·大司徒》的说法,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有乡大夫,以下各级有长。

西周的国人,多半是与贵族有宗法血缘关系的士阶层,这些人是国家的绝对管理者,有议政的权利,就算是周王室有重大事项,也必须征询这些人的意见。同时,这些人中的优秀者,还有机会参加国家组织的田猎、力役;遇有战争,则参加军队,或出征,或戍守。

据《周礼·遂人》,其组织形式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遂有遂大夫,以下各级有长。野人属于庶人,战争时期只在军中从事配合性的杂务,这倒是野人的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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