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是西藏地区的主要信仰,在当地佛教中,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圆寂后都是有转世灵童的。清政府为了加强对西藏大喇嘛的管理,实行了“金瓶掣签”这一项认定大活佛转世灵童的制度。
“金瓶掣签”制度出台的原因是乾隆帝为了防止西藏等地的宗教上层人士利用活佛转世来攫夺权力,体现了清朝中央政府的权威,同时稳定了西藏地区的社会局势,起到了安定边疆的作用。
在这一制度出现前,藏传佛教转世灵童的找寻通常由“吹忠”作法指认。由于活佛举足轻重的宗教地位,蒙、藏地区的贵族或喇嘛为操纵活佛转世,往往贿赂吹忠,假托神言,使其任意妄指,形成活佛家族内部的世袭。
金瓶
清朝意识到活佛转世过程中出现的弊端,“呼毕勒罕既出于一家亲族,不能使人无疑”。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清朝取得廓尔喀战争的胜利后,决定改革活佛转世制度,废除吹忠作法降神,实行金瓶掣签,并将这一决定写入《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中:“大皇帝特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签牌上,放进瓶内,由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掣签认定。”
这就是金瓶掣签的由来。金瓶,又叫做金奔巴瓶。在当时,清朝共制作有两件金瓶,其中一件供奉在西藏大昭寺,用于选定西藏达赖、班禅的转世灵童,另一件供奉在北京的雍和宫,用于选定蒙古章嘉、哲布尊丹巴活佛的转世灵童。
“金瓶掣签”制度颁行后,得到了西藏地区政教首领的拥护,自实施以来的一百多年间,西藏地区曾对39名灵童举行过金瓶掣签,只出现了两次免予掣签的特例。除了免予掣签,有时也会存在配空签的情况,即当灵童数量过多时,清政府规定无须全部送来掣签,可先由驻藏大臣对这些灵童进行筛选,标准是出生、相貌等,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掣签,不符合者直接淘汰。
金瓶掣签
“金瓶掣签”制度的实施在当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首先,它作为清朝对西藏等地进行宗教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起到了防止藏蒙上层贵族控制宗教权力、造成地方势力膨胀的作用。同时,打破了以往“族属姻娅”的规定,确保了活佛转世灵童选择的公正、透明,提高了转世活佛的公信力。同时,驻藏大臣参与到掣签中来,有利于清政府加强对活佛转世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增强了清中央政府的权威。其次,此前西藏等地经常出现为了争夺活佛转世灵童而激烈斗争的场面,既解决了宗教首领的传承和延续问题,为宗教界所接受,也保证了“金瓶掣签”制度在宗教上的合法性。再次,清政府通过“金瓶掣签”制度,掌握了活佛转世的主动权,减少了因教派纷争而产生的社会动荡,维持了西藏地区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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