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献与明清环境史研究——以嘉陵江流域为主的考察

摘要:明清时期地方志与地方档案文献的的大量出现,将这一时段区域环境史诸要素的“分辨率”大大提高。以嘉陵江流域环境史为例,明清时期编纂的四川各府、州、县、厅志及其幸运保存迄今的《南部档案》和《巴县档案》中,保存着十分珍贵而很少被利用的环境史资料,如气候变迁、野生植物、动物的分布与变迁等。地方文献记载表明,明清时期嘉陵江流域出现过三次异常寒冷阶段。根据地方文献,可以厘清嘉陵江流域森林的分布状况和林木的种类等。

关键词:明清时期;地方文献;环境史研究;嘉陵江流域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9684(2015)03—0039—07

作者:马强、杨霄

明清时期大量地方志的编纂及其一些县衙档案的保存至今,无疑为研究该时期各类历史问题提供了最为重要的地方史料支撑。就历史地理学与环境史研究而言,尽管明清时期只是全新世以来十分短暂的一个时段,但幸运的是由于地方文献特别是方志与档案的存在,不仅提供了大量珍贵的地方一手文献依据,也将这一时段区域环境史诸要素的“分辨率”大大提高。以清代嘉陵江流域环境史为例,正史《清史稿》及其国家典章等文献可资利用的资料十分有限,且零星分散,而清人编纂的四川各府、州、县、厅志及其保存迄今的《南部档案》和《巴县档案》中却蕴藏着一些十分珍贵而罕被利用的环境史资料,如气候变迁、野生植物、动物的分布变迁等。我们在研究嘉陵江流域历史地理及变迁的过程中,特别是延伸至明清时段时,就大量使用方志和清代地方档案资料,深感地方文献的在区域环境史研究中的重要性和价值。

一、清代四川地方文献中的气候史料及意义

明清时期是全球范围气候史上著名的寒冷期,又称“小冰期”“小宇宙期”。尽管在小时段内气候冷暖有所反复,但寒冷仍然是这一时期的主要趋势,地处东亚季风区的中国这一时期气候寒冷的特点表现得尤其典型。大量流传至今的明清地方历史文献中记载了丰富的反映当时气候状况的历史信息,这为统计明清时期的寒冷事件提供了可能。我们对明清川中、川东北地方志结合奏折和正史中记载的嘉陵江流域的寒冷事件做了统计和分析,发现明清时期嘉陵江流域在几个时段的气温格外寒冷。

正德十年冬,潼南、遂宁等地天降大雪;嘉靖七年、九年、二十年,安岳、射洪、遂宁等地均有严寒天气的记载。四川盆地的大部分地区属于亚热带气候,今天在四川盆地的冬季除川西北边缘海拔较高的山地外几乎很难见到积雪,但是上述记载均反映了的明代某些年份,地处川中浅山丘陵嘉陵江流域的气候显得较为寒。正德至嘉靖年间密集出现的这些寒冷事件标志着嘉陵江流域进入明清时期第一个寒冷期。

在明末清初之际,嘉陵江流域进入明清小冰期的第二个寒冷期,天启三年,昭化“夏五月大雪”,是这次寒冷期的显著表现,此外顺治年间也多有反映气候寒冷的记载。

康熙年间,嘉陵江流域的气候变得较为温暖,文献中可以见到“重花”的记载,如顺治七年(1650)九月,阶州(武都)桃再华。康熙七年(1668)九月,阶州(武都)桃生花。康熙八年(1669)秋九月,阶州(武都)桃生花。康熙二十九年九月,广元“桃李华”。

乾隆年间,嘉陵江流域中游气候再次转寒,文献中多次出现大雪的记载。从乾隆初年开始,四川巡抚、四川总督、四川布政使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报告降雪事件。如乾隆十一年四川巡抚纪山十一月二十二日(12月14日)奏:“⋯⋯潼川府属之三县、顺庆府属之三州县、重庆府属之三县⋯⋯各于十一月初十、十一(12月2、3日)等日得雪,自一二寸至一二三尺不等⋯⋯”,奏折中提到的潼川府、顺庆府、重庆府均属嘉陵江流域,位于四川盆地之内,主要地形是低山和丘陵,海拔并不高,出现如此大面积的降雪情况。可见当时的冬季气温比现在低得多。乾隆年间的寒冷冬季在整个四川盆地均有体现,如乾隆二十七年四川总督开泰正月十二日(2月5日)奏:“成都一带地气较暖,向年冬雪甚少,即间有之,亦多不能积存。兹查上年十二月初十、十一(1762年1月4、5日)两日瑞雪缤纷,省会平地积厚至二三寸不等。又于二十六至二十九日(1月20—23日)连朝大雪,比前所积更厚。询之地方百姓,咸称实为数十年中所未见。其余各属据报自十二月初九至十三(1月3—7日)等日,又自二十日至二十九等日(1月14日一23日)皆前后得雪,或旋落旋消,或积厚一二寸至六七寸不等。”这条奏折中的记载证明,在当时,低温降雪现象在四川盆地内的诸多地区均存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四川总督阿尔泰十二月二十日(1月22日)奏:“川省地气较暖,冬雪颇稀。兹于十二月初八、九(1月10、11日)及十一、十二等日,据成都府属州县及保宁、潼川等府及茂、忠、邛、资等直隶州各属,现已报得雪一、二、三寸及四五寸不等”。这份上奏中再次提到嘉陵江流域的保宁府、潼川府等地和四川盆地内其他地区出现大范围的降雪现象。奏折中记载的寒冷现象可与地方志中的记载相互对照,查阅方志中的记录,乾隆四十八年前后嘉陵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再次出现寒冬,六部不同地点不同时期的地方之中均记载了乾隆四十八年和四十九年的嘉陵江流域罕见的大范围低温降雪天气,其中《乾隆盐亭县志》距离这次事件时间最近,记载应最为可靠,兹将原文抄录如下:

“乾隆四十八年,连日严寒,彤云密布,邑境城乡昼夜大雪,积厚二尺余,即全省及府属亦无不普遍。明年正月复得雪二次,是岁麦禾倍收,邑之耆老佥称数十年所未见者,洵为丰年兆庆云。”

文中提到“全省及府属亦无不普遍”,可见这次寒冷事件的范围非常大,此外射洪、遂宁、安岳、乐至、潼南等地的方志中也记载了这次寒冷事件。合川地区的方志中虽然没有乾隆四十八年的记载,但是记载乾隆四十九年“正月瑞雪”,此外合川在乾隆五十二年冬天再次出现“大雪地盈一尺”的寒冷记载。乾隆年间的这些寒冷事件虽然次数较多,但是在年际分布上不连续,往往是许多记载均集中于某几年,因此并不能视为一个寒冷期,而应当视为气候在冷暖之间波动的时期。

嘉陵江流域在明清小冰期中的第三个寒冷期出现在同治十年以后,此时嘉陵江流域的气候再次变得持续寒冷,文献中对寒冷事件的记载非常连续且数量众多,这种寒冷的气候在光绪年间达到顶峰,见图1。

通过文献证据得出的嘉陵江流域在明清小冰期中的三个寒冷期分别为1510—1549AD、1620—1659AD、1870—1899AD。用此结论与全国其他区域的研究成果相比较,结果见表1。

通过表1的比较,可以发现嘉陵江流域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在明清小冰期中的三个寒冷期的起讫时间相差不大,第一个寒冷阶段开始的时间比山东以外全国其他区域稍晚,结束的时间也较晚。第二个冷期的开始时间基本与全国其他地区同步,第三冷期的开始时间较全国其他地区晚,结束的时间则基本一致。

二、明清地方文献中的植被分布与变迁

(一)明清时期嘉陵江流域的植被分布

从明清地方文献可以看出,嘉陵江中游森林仍呈现片状分布。潼川府挂钟山“上耸乔岳,花木尽葱茏”,广安一带“林深箐密”,灵山“岭头阵阵过啼鸦,千年古树高摩归”。顺庆府果山层峰秀起,上多黄柑。西充翠屏山梧竹苍翠,岩若屏障。铜梁县罗日侯山“柏木千干隐映,耸秀畅茂”。华蓥山“乔木阴翳”“深林古藤纠结”。江北厅东山“林壑幽奥,气势磅礴”。南充县光绪初年仍有“多柏”之称。光绪宣统时广安州山地多材木,向王山上松柏秀拔绝伦,鸡公岭古榕蔽道。盆地北部低山区:保宁府昭化县牛头山“苍崖古柏悬”,苍溪县云台山“山多松柏”;盐亭县赐紫山“层峦耸秀,古木垂青”;米仓山、大巴山地区:明万历年间,官员张瀚(嘉靖年间进士)曾经从成都出发经蜀道到达西安,他在游记中记载金牛道沿线:“凄凄生寒,五月如深秋⋯⋯茂林峭壁,怪石鸣泉,亦可观也”。张瀚的记载显示当时金牛道沿线的森林植被仍然可观。康熙年间王士正曾奉使四川主持乡试,多次往返于蜀道之上,从他的《蜀道驿程记》和不少记实性行旅诗,从其诗文看,从秦岭山区的褒斜道紫柏山、柴关岭到大巴山区金牛道五丁关、剑阁、昭化一带仍可看见不少森林。清代严如煜描写大巴山地区是“老林深箐,多人迹所不至”“周遭千余里,老树阴森,为太古时物,春夏常有积雪,山谷幽暗,入其中者,蒙蔽不见天日”。宁强县东张家山与广元县相交“中多未辟老林”,县西阳平关虽然当道,仍“深山大林,防范不易”,县西北至“略阳县共程二百二十里,尚有为开辟老林”。略阳东北“人栈坝老林,交甘省两当界程共一百四十里”,北“系老林,极为幽险”“常家河、栈坝老林最为宽广,约一二百里”。光绪时期略阳栈坝一带“数百里蒙茸蔽天”;嘉庆时太平厅二州垭地界川陕,悬崖峭壁,深箐茂林。县东雪泡山“山谷幽邃,林木蓊蔚”,“南白沙河后尚有未辟老林”。嘉庆时南江县黑龙潭林木葱蔚,县东北至乾沟“老林苍云碧空”,北部“贵民关以北即入老林”。嘉庆时通江县有“幽林蔽日”子之称,其北至青石关“从老林边行走”,“多青榈树林,蒙密幽深”。

明清时期穿越大巴山的蜀道沿线,常常有人工植树造林的情况,沿途管理对于植树表路较为重视,如明正德年间剑州知州李璧在整修道路时就曾大规模地种植柏树,“自剑阁南至阆州,西到梓潼,三百余里⋯⋯以石砌路,两旁植柏数十万”。清康熙时金牛道南段两旁的翠柏“今皆合抱,如苍龙蜿蜒,夏不见日”。秦岭地区西部仍然分布有较密集的原始森林,陇南徽县三石关峡“在老林中”。两当县东北利桥“此路自太阳寺起均未辟老林,鸟道郁盘”,西大焦山“一百里,有未辟老林”。但阶州东至略阳县“计程三百六十里,此路老林已辟”,北(至)西固“无老林’’。

(二)明清地方文献对嘉陵江中下游树木种类的记录

历史文献中对于明清时期嘉陵江流域植被状况的记载多是形容植被茂密或者植被遭到破坏的描述性语言,在对历史植被进行研究的过程中,笔者认为仅仅有静态的描述是不够的,还应当对于当时森林植被的成分进行复原。自明代至民国时期保存至今的地方志中往往对当地所产树木的种类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其中有些方志中对植被的种类和数量记载的相当详细,明清时期地方之中对于植被种类的记载见表2。

通过表2的统计可知,明清嘉陵江流域不同的树种其分布的地区和数量均有较大差异,如在四川盆地北缘的广元一带,据民国重修《广元县志稿》记载,柏树“乃本县最普遍之材用植物,田野间广生之;常见者为扁柏,外有花柏侧柏罗汉柏等种,大者高达六七丈,径至三四尺”;松树“县东北广植之,附城罕见,常为赤松或黑松,亦大小不等,唯东北乡大而且多,本县火柴赖之”;杉树“县东北中岭梁山等甚产之”;沙木“本县各处微产之”;白杨“各处略产之”;黄杨“生水湿地,本县颇罕见”;水杨“生水湿地,县产极少”;柳“杨柳科落叶乔木,极易生长”;麻柳“多自生山野中”;槐树“近年来始移植来县”;榆树“各处皆产之”;枫“自生山野中”;槭“自生于山地”;皂荚“各处皆产之”;榕树“本县极少见”;樟“县东北乡甚产之”;楠木“县南广产之,临邑苍溪最多”;槲树“仅能做薪,惟山林中易繁生耳”。依据以上记载可知,广元一带,以柏、杉、柳等树种较多,山地中松、杉、麻柳、枫、槭的比例要更高,而黄杨、水杨、榕树、菩提树等数量极少,仅是点状分布。

在大巴山地区的南江县,据民国《南江县志》记载,当地“木以柏为最多⋯⋯县南东榆铺以下,沿河古柏竦密,相间直百余里⋯⋯枝干苍古,与剑南梓潼古柏竞美,皆数百年古物也”“漆⋯⋯为利甚厚,县境高处皆产之,然除匕部外厥树无多者,则以树秧,皆属天然生长,未诸人工种植之法故也”“乡民多用桐油,故桐树东南部低处遍地皆有之”“青桐树产木耳与高山之黄花均为土产大宗”“桑自清知县谢元瀛碑县属大堂教民以栽培之法,民间种植者颇多,惟县境高寒,养蚕之利不及他县”“茶盛产北部”。

依据以上记载可知在大巴山南江县一带,柏树也是当地的优势树种,此外经济林木漆树、桐树、桑树、茶树等在当地都有较广泛的分布。四川盆地中的潼南县也具有类似的情况,据民国《潼南县志》载,当地柏树很多,“柏,县属最多,居民以此木作屋作器,其他概目以杂木,有大数围长数十尺者。”经济林木种桑树的地位很重要,“县属各场均植有桑株,然以城厢及双江镇柏梓镇宝龙场等处最盛,有湖桑、鲁桑荆桑嘉定桑茨桑数种,惟荆桑为多而各种尚少”。此外还有较多榕树“榕,俗名黄葛木⋯⋯有大数十围者,县属鼓面桥店多植此树”。除此以外还有罗汉松、椿、黄杨、青榈、香附等树种。

(三)明清之际嘉陵江流域植被的恢复、破坏和保护

明末清初,四川地区再次陷入战乱之中,人口再次锐减,县志中多有“百不存一”“土著仅十之一二”之类的记载,嘉陵江流域自然不能幸免。人口的大量损耗再次给生态环境带来恢复期。从成书于清初的《读史方舆纪要》中还可看到清代初年嘉陵江流域仍有不少森林,如阆中县附近的文成山、重锦山“林木葱倩”“秀丽若锦”;南部县南山“蜿蜒苍翠,环绕县治”;剑州五子山“峰峦奇秀,清溪萦流”;南充县果山“层峦秀起”;广安州锦绣山“草木丛茂,宛如屏障”;重庆府岜嵝山“山高十里,林壑深翠”;瀛山“四时青翠,宛若蓬、瀛”。

嘉陵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真正遭到重大破坏应始于清中期乾嘉垦殖之后。清政府面对明末战乱以来四川人口锐减、土地荒芜的局面,实行了招还本土流移、流民课田准其入籍、新垦田地分年起课等措施,鼓励外籍客民迁入四川垦殖。形成了历史上第二次“湖广填四川”。乾隆时开始,大量被称为“棚民”的流民进入秦巴山区进行垦殖,“江、广、黔、楚、川、陕之无业者,侨居其中,以数百万计,垦种荒地,架屋数椽,即可栖身,谓之棚民”,这些人大肆垦殖的结果是“虽蚕丛峻岭,老林幽谷,无土不垦,无门不举”,嘉庆《续修汉南郡志》记载这种毁林开荒的方式为:“山中开荒之法,大树巅缚长缱,下缒千钧巨石,就根斧锯并施。树既放倒,本干听其霉坏,砍旁干作薪,叶枝晒干,纵火焚之成灰,故其地肥美,不需加粪,往往种一收百。间有就树干中挖一大孔,置火其中,树油内注,火燃不息,久之烟出树顶,而大树成灰矣”,成为当时外来棚民一大经济来源,史载“冬春之间藉烧炭贩炭营生者数千人”,这种对森林资源无节制的破坏使得森林覆盖率迅速下降。至雍正五年已有“四川昔年荒芜田地渐皆垦辟”的记载。在无地可耕的情况下,大量流民涌向四川的山林地带进行垦殖,嘉陵江流域的山林自然也不能幸免,逐渐被砍伐殆尽。移民在山区四处迁移,“流民之入山者⋯⋯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庙、岩屋或者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锅,拾柴作饭,遇有乡贯便寄住,写地开垦,伐木支橼,上覆茅草,仅蔽风雨。借杂粮数石作种,数年有收,典当山地,方渐次筑土屋数板,否则仍徙他处”。山地土地贫瘠,垦民毁林耕种几年后便将其抛荒,再选新地垦殖,失去植被山地很容易水土流失,“山民伐林开荒,阴翳肥沃,一二年内杂粮必倍。至四五年后,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条条,只寸石骨,又须寻地垦种。”因此,“今年在此,明岁在彼,甚至一岁之中迁移数处”的现象甚为普遍,形成了恶性循环的局面。

纵观明清时期嘉陵江流域明清时期的植被状况,总体上森林覆盖率还是比较高的,尤其是距离城镇较远的山地丘陵地带,植被很多。在植被的种类中,柏树是占很大优势的树种,除了上文列举的县志中对柏树的记载之外,从保存至今的清代南部县衙档案和巴县衙档案中,也可以见到大量类似的记载,例如《南部档案》中记载有时一次民事纠纷中砍伐的柏树就有百余株,柏树数量如此众多的原因,可能与当地民众将柏树视为风水树有关,在坟墓和房屋附近广为载种,所以因砍伐柏树造成的诉讼案件特别多,这在《南部档案》与《巴县档案》的记载中随处可见。除此之外,当时对森林植被的保护也已在某种程度中成为一种官方的政策,如笔者在《巴县档案》中见到光绪八年九月巴县衙门要求严禁偷伐树木的公文,还有《南部档案》中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十日,保宁府衙要求南部县《广种树木兴修水利以开利源》的公文,四川农政总局也曾要求南部县栽植樟树田,并且可以见到南部县就此事对四川农政总局的答复。四川劝业道衙门也曾要求南部县严禁砍伐青桐树,可见当时对森林的保护似乎已经有了规范可循,这在宣统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四川劝业道衙门给南部县的公文《为通饬按森林保护章程林木标记事饬南部县》中留有相关记载。

结语

由于《南部档案》资料尚在整理之中,目前披露的原始资料仅仅是冰山一角,许多原始档案目前一般学者尚难寓目,我们所能利用的环境资料还十分有限,相信今后随着该档案的陆续出版刊布,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并使用更多的区域环境史资料。地方志与地方档案文献作为明清环境史研究的重要史料,其意义毋庸置疑。但比较而言,二者对于环境史的研究偏重仍然略有差异,相对来说,府、州、县志对环境变迁记载的时间维度相对较长,能使研究者能从一个较长的历史地理阶段认识该政区自然环境“线型轨迹”,但缺点是地方志中的环境史资料总体而言其价值要低于地方档案文献,如有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的记载时间指向性往往模糊,灾害程度的定性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说到灾害,往往以“赤地千里”“久旱不雨”之类模糊语汇记述,而地方档案中的记载则要具体实在得多,其收录的文献往往是具体的原始文档原件,没有后世添加的情景修饰和“灾难取舍”,如《南部档案》中记录有晚清光绪年间衙门多次要求严禁偷伐树木的饬文,甚至我们还能够从《南部档案》看到光绪二十三年二月十日四川农政总局也曾要求南部县栽植樟树的记录原件,这都是在地方志中很难看到的原始文件。因而我们可以说,地方档案中的环境史资料比起方志更加具体真实,具有更强的原始性,这对于包括环境史在内的清代社会史研究,其意义不言而喻。

上述论证引用的大量资料绝大部分来自于是四川方志和档案文献。由于这些资料大多数都是第一次从沉睡的方志与档案中被剥离挑选出来作为研究环境史新资料所使用,其记载的真实性与说服力皆不容置疑,故笔者不忍割爱舍弃或删节,更愿尽可能地原文披露使得更多学者能够使用。这说明地方文献中的方志、档案资料对于研究区域环境史时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史料来源。特别是研究清代四川环境史中的气候、野生植物、动物等诸环境要素的变迁,大量的地方文献成为最具原始性、“实证性”的珍贵史料,而《南部档案》和《巴县档案》中的环境资料则为我们提供了最新的论证依据。

本文选自:《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二零一五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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