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被判死刑后为什么可以找“宰白鸭”顶包?其中的理由令人气愤

宰白鸭是古代封建社会中一个长期存在的丑恶现象,这种情况在清朝时期最为严重,可以说是屡见不鲜。

宰白鸭

“宰白鸭”就是一些达官贵人或者乡绅富豪的家庭人员背了人命官司,以重金收买一些贫苦子弟来代替真正的凶手认罪伏法。因为这些人是为利益而冒名代死,就好像是被人玩弄宰杀的鸭子,所以在民间被称之为“宰白鸭”。

宰白鸭这一现象最早盛行于乾隆时期的福建和广州一带,到了道光年间逐步扩展到了内陆地区。据史料记载,清朝后期仅福建的漳州和泉州两地因为宰白鸭枉死的人就不下百人。

宰白鸭典型事件

《清代野记》中记载过这样一件事;清光绪年间,河南地区盗匪横生,州县的府衙因此招募了很多胥吏。不过这些胥吏中有掺杂了很多盗匪,他们进入了府衙后,更是以双重身份堂而皇之入室抢劫。

其中有一个叫做胡体安的人,这个人就是这些胥吏中的佼佼者,经常以各种名义敛财贪赃,甚至后来发展到了入室抢劫。直到有一天他冲入了一名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抢劫,这一次对方是个硬茬,直接告到了河南巡抚的府衙。于是河南巡抚涂宗瀛命令县衙务必抓住凶手。

对于巡抚指定的大案,县衙这边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就侦破了,胡体安被擒拿归案。对于这种影响恶劣的事件,朝廷的判决结果是斩首示众。但是等到押解胡体安进入刑场时,这名“胡体安”大叫自己不是胡体安,自己叫做王树汶。这件事也惊动了涂宗瀛,于是他亲自审理这件事。

当把这名假的“胡体安”带到府衙时,涂宗瀛倒吸一口凉气,眼前的“胡体安”身材羸弱不堪,而且年龄也就只有十四五岁,他走在大街上,别人不抢劫他就算是不错了,他怎么可能会抢劫别人,这件事定然是一个宰白鸭事件。

经过询问,假的“胡体安”说出了真相,自己叫做王树汶,本来是胡体安的家童,有一天胡体安回家后要自己冒名顶替他。刚开始自己坚决不同意,于是一大群胥吏对着自己严刑拷打,之后告诉自己判刑也不会死,过几天就能把自己从牢里弄出来,最终被迫做了白鸭。结果竟然是判处了死刑,这才大声叫喊的。

涂宗瀛听后准备对王树汶的身份进行核实,命令手下寻找王树汶的父亲。这时审理过王树汶案件的官员写信给王树汶家乡的官员朱光第,希望不要把王树汶的父亲送去。不过朱光第为人正直,直言人命关天,最终把王树汶的父亲送到了府衙。

按说这件事但马上就水落石出了,但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涂宗瀛从河南巡抚升任湖广总督,这件事改由新任的巡抚李鹤年审理。

李鹤年到任时,这件事已经惊动了全国,全天下都知道了王树汶是冤枉的。但是李鹤年为了保住手下审理此案的官僚,竟然联合串通说王树汶为从盗,按《大清律》中“盗不分首从,皆立斩”的规定,判处了王树汶死刑。

不过这件事难逃天下人的悠悠众口,在全国百姓的舆论压力下,朝廷又派人来复审此事,派来的官员收了一定的好处后,维持了李鹤年等人的判决。这件事在悠悠众口之下竟然如此草率,这时朝廷中不同的派系为了利益争斗出手了,上报给了慈禧,慈禧派了朝廷不同的派系审理。

最终案件水落石出后,王树汶无罪释放,不过审理案件的数名官员中,仅有一名知县和一名知府革职,其余人员只是象征性的处罚了一下。而逃跑的胡体安最终也是下落不明,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清朝吏治

以上这件屁大点的事令是从1879年审理到了1883年,共计用了近5年的时间,也因此可见清朝政府的腐败程度之深。

无独有偶,在清末学者陈其元的《庸闲斋笔记》也记载过一件宰白鸭事件,当时冒名顶替的白鸭被陈其元的父亲陈鳌劝说翻供。结果半个月后这名白鸭又来顶替这个案件,并说自己的家人已经把钱财花光,而且身后的大户不依不饶,自己实在没有办法,所以只求一死。

至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清末土地兼并严重,贫富差距巨大,有权有势的人干了违法的勾当,又不想受到法律的制裁,正好当时的吏治腐败不堪,给了“宰白鸭”这种行为可乘之机,最终这种行为在腐朽的统治下迅速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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