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适“赶繁华”及其曹学变种

作者:逄冠卿

一、胡适先生通过“赶繁华”手段创立新红学的由来及其结果

胡适先生是新红学的奠基者,他的《红楼梦考证》是新红学及其衍生品曹学的基石。他考证的《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是在“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过程中,靠“赶繁华”手段赶出来的。请看胡适先生“大胆假设”的三段论:

第一阶段:假设江宁织造曹氏家族在南京、扬州等地的生活,是《红楼梦》风月繁华故事的创作素材;

第二阶段:假设乾隆时期北京西山那个贫困潦倒的曹雪芹,出身江宁织造家族,是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

第三阶段:假设曹雪芹人生经历了巨大反差,曾有过风月繁华生活的体验,具备创作《红楼梦》的生活基础。

胡适先生随后的所谓“小心求证”,其实并不小心,主要是凭自己的主观臆断,想方设法让曹雪芹赶上繁华。“赶繁华”也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敦诚说的曹雪芹“四十年华”肯定不行,这样曹雪芹出生于雍正二年(1724),其时曹家荣景已逝,他无论如何赶不上家族的风月繁华;于是胡适便将敦诚挽诗的“四十年华”,解释为不一定是四十整,也可以理解为四十出头,不超过四十五岁。

第二阶段:由于四十五岁也很牵强,曹家被抄家前曹雪芹尚不记事,还需要继续往前赶方赶得上。于是再利用《春柳堂诗稿》伪证的“年未五旬”,解释为曹雪芹逝世时四十八、九岁,这样,抄家时的曹雪芹就成了十二三岁翩翩少年公子。

胡适就是这样,通过苦心孤诣“赶繁华”,赶出了一个人造的锦衣公子曹雪芹。胡适为曹雪芹“赶繁华”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让他获得《红楼梦》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是胡适“赶”出来的。一个“赶”字,足证这种做法不够光明磊落,是在著作权问题上先入为主“假设”之后,再人为打补丁“考证”的产物,是结论先于证据、证据还要靠“赶”来制造的伪劣学说。

这样人为“赶繁华”赶出来的少年曹雪芹,必然存在着与真实不合榫的诸多矛盾。最起码他的爹是谁就成了问题:说是曹顒吧,曹顒的儿子是遗腹子,且“官州同”,与北京西山那个贫困潦倒的曹雪芹不对号。说是曹頫吧,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曹頫尚是“年幼无知”(康熙语)的小孩,根本就生不出抄家时已是翩翩公子的曹雪芹。红学界至今也拿不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说法,只好曹雪芹的爹长期存疑。

二、红学界对胡适“赶繁华”三次修正产生的三个变种

胡适之后,主流红学家们知道,这样“赶繁华”构建起来的曹学大厦不牢固,研究手法也有点苟且,不够高明。就说对敦诚“四十年华”的理解吧,谁作挽诗也不会为死者减寿,胡适的理解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为了维护曹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同时维护曹氏家族的生活原型权,于是红学界在不给曹雪芹长岁数、增阅历的前提下,在坚持曹雪芹只活了“四十年华”的基础上,开始了三次对胡适“赶繁华”的异化,又先后创造出三个“赶繁华”的变种:

变种之一:周汝昌先生的曹家“二次复兴说”。认为曹家抄家回到北京后,曾有过二次崛起,又经历了一段繁华的日子,曹雪芹“四十年华”赶不上江南的风月繁华,但“赶”上了北京的“二次复兴”,所以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写的是曹家“二次复兴”时在北京的风月繁华生活。

变种之二:蔡义江先生的“奶奶唠叨素材论”。蔡义江认为,“有了生活反而写不出”。曹雪芹对红楼生活的感悟并非亲身体验,而是听奶奶等老一辈人在他耳边不时唠叨感受到的,是通过“痛说革命家史”间接“赶”上的风月繁华。听奶奶说家史什么年龄都能听,因此“四十年华”就能写出《红楼梦》。

变种之三:赵建忠先生的“家族累积素材论”。认为《红楼梦》素材是曹家三代以内人的“集体创作”,由先人述说家史甚至写出部分初稿,然后由天才的曹雪芹创造性地综合完成。赵建忠认为,提出“家族累积”说意在启示人们,去探索曹氏家族的“遗传基因”对曹雪芹直接、间接的影响。

这三个“赶繁华”的变种学说实际是三个非学术怪胎,都是在凭空想象中猜测出来的,无任何可靠证据支持,实在谈不上有什么学术价值。研究《红楼梦》同“奶奶唠叨”或“遗传基因”的关系,与胡适的“赶繁华”比较起来,似乎还要等而下之一些,是学术退步,也足证曹学的绝望和无奈。对于《红楼梦》文学艺术、思想文化的阐释,这些歪门邪道只有歪曲亵渎,没有正面作用。

三、主流红学无力为曹雪芹“赶繁华”转而齐聚“天才论”旗帜下

曹家在江南的风月繁华,胡适的“赶繁华”赶不上,周汝昌的“二次复兴”是空中楼阁,蔡义江、赵建中的“奶奶唠叨”和“遗传基因”是无据空谈、徒留笑柄,主流红学在陷于曹家店泥沼雾瘴无路可走之际,所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便是“天才论”。

于是,主流红学阵营中的曹学遗老遗少们,便齐聚“天才论”的旗帜下,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造神运动,给曹雪芹戴上“超前的思想家”,“伟大的文学家”,“天才的艺术家”等十九顶大得吓人的桂冠。并发誓要“理直气壮”地为维护曹雪芹《红楼梦》著作权“坚守门槛”,“扫除阴霾”。

他们所宣扬的曹雪芹“天才论”有什么根据呢?用红学界某权威人士的话说,在纪念曹雪芹逝世二百五十周年之际,他最想说的一句话便是:“伟大的曹雪芹,不朽的《红楼梦》!”这倒是一句大实话,他们就是要用《红楼梦》的“不朽”,来证明曹雪芹的“伟大”——曹雪芹的十九个“伟大”,就是这样反证出来的。

这种做法其实是大成问题的,最起码在逻辑上把两个关系都搞拧了、搞反了、搞倒了。首先是“本末倒置”。从根本上说,红学是研究《红楼梦》的学问,研究作者是为阐释作品服务的,而不是相反。把红学家们设定的作者曹雪芹,作为红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研究《红楼梦》是为了证明曹雪芹的“伟大”,这不是典型的舍本逐末、本末倒置么?

其次是“因果倒置”。除了《红楼梦》外,红学家们拿不出曹雪芹的任何其它文学作品,凭什么断定他是个“伟大作家”?用《红楼梦》的“不朽”,来证明曹雪芹的“伟大”,恰恰是要不得的“因果倒置”错误逻辑。在乾隆年间就“不知作者谁何”的情况下,用《红楼梦》反证曹雪芹的著作权,同反证阿Q、孔乙己乃至猪八戒的著作权有什么不同?

说到底,主流红学宣扬的曹雪芹“天才论”,也是胡适“赶繁华”的变种,并且是一种反科学的畸胎瘤。曹雪芹没有生活,又要维护其著作权,以这种说法最省事,既不需要生活体验,也不需要证据支持,让《红楼梦》可以凭“天才大脑”生造出来。且不说这种“造神运动”明显违背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学术领域也明显违背科学常理和文学常识,属于用玄学虚幻解释文学实在,再用文学实在来反证玄学虚幻的“造神”闹剧。

四、放弃曹学“赶繁华”的努力,红学发展创新必须向文学回归

胡适先生当初的“赶繁华”本身就不是文学命题,红学家们为“赶繁华”所搞的三个变种是将错就错,主流红学把“赶繁华”再推向“天才论”轨道更是错上加错,最起码已经越出了文学研究的轨道,并不是《红楼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红楼梦》研究必须立足文学领域,使用文学方法,探索文学规律,探寻文学真相。

其一,《红楼梦》的文化背景不是铁马金戈的旗人文化,而是诗礼簪缨的江南世族文化。这种文化体验通过胡适的“赶繁华”赶不上,曹雪芹的“遗传基因”解决不了,听奶奶说家史也唠叨不清,“二次复兴”更复兴不出,再“天才”的脑袋也想象不出来。

其二,《红楼梦》的文化背景不是乾隆盛世的正统文化,而是康熙“末世”的情本文化,属于晚明文化气脉。乾隆年间那个曹雪芹,根本就不可能通过“赶”来赶上那个百年前的文化背景,曹雪芹的人生与《红楼梦》书中背景不搭界,绝无可能是《红楼梦》作者。

其三,《红楼梦》的文化背景不是巍峨壮丽的北京文化,而是“花柳繁华”的江南文化。别说这个曹雪芹与江宁织造曹氏家族没有什么关系,就是“赶繁华”赶出点某种联系,也写不出《红楼梦》,因为作为世代包衣奴才的旗人家庭,其文化背景归根结底还是北方文化。

通过“赶繁华”硬让这个曹雪芹充当《红楼梦》作者,无异于让破落八旗子弟“涕泣谈开元天宝”。胡适的“赶繁华”及其变种都属于违背文化规律的非文学伪学说,都可以休矣。红学只有回归文学领域才有“学”的资格,才能创新发展成真正的“专学”、“显学”;《红楼梦》研究只有立足江南文化、世族文化、情本文化的百花园,才有前途,才有希望!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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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王华东 至真斋主 编辑:潇湘夜雨

深度解读,高屋建瓴。吴氏红学,高端学术。 知识的盛宴,智慧的光芒。

新观点、新视角,同一部红楼梦,不一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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