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变法的名人除了商鞅,其实他更厉害

在三家分晋前后,韩、赵、魏三家又各自作了进一步的改革。魏文侯(公元前446年—前396年)是一个进步的君主。在他执政期间,他任用李悝为相,进一步推进封建化。李悝(公元前455—公元前395年),据说是鬼谷子的弟子,创立了法家学派,是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李悝时期,魏国名人太多,像我们熟知的西门豹、子夏、公羊高、谷梁寺、乐羊、吴起、段干木、翟璜等、公孙衍、庞涓,人才多如牛毛。李悝最为我们熟知的是他的变法,战国初期李悝主持魏国变法,使魏国成为当时第一大强国。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法规编成的《法经》一书,是我国古代第一部完整的法典。

他提出了“识人五法”。第一,居,视其所亲。看一个人平常都与谁在一起:如与贤人亲,则可重用,若与小人为伍,就要当心;第二,富,视其所与。看一个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如只满足自己的私欲,贪图享乐,则不能重用,如接济穷人,或培植有为之士,则可重用;第三,达,视其所举。一个人处于显赫之时,就要看他如何选拔部属:若任人为贤,则是良士真人,反之,则不可重用;第四,窘,其所不为。当一个人处于困境时,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卖良心,则可重用,反之,则不可用;第五,贫,视其所不取。人在贫困潦倒之际也不取不义之财,则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要了解李悝,那得先从法家思想说起,法家主张以法、术、势来治理国家,法是指健全法制,术是国君驾驭群臣的手段,势指的是国君掌握军政大权的权势。李悝创立法家以后,法家思想迅速在各国得到发展和运用,涌现出了一大批法家代表人物,他们虽然同为法家,但是却又各有侧重,比如说商鞅偏重“法”,申不害偏重“术”,慎到偏重“势”,而且都在一定范围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由此法家成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发展最为广泛的思想之一。到了战国末期,韩非子集法家思想于大成,将“法”、“术”、“势”三者紧密结合,创立了著名的法家学说,为秦始皇建立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以致于后世都以为法家创始人是韩非子,而实际上其真正的始祖应该是李悝!

第一是以法典的形式废除了残存的贵族世袭制度,我们知道,魏国来自于晋,而我们之前说过,晋国大体上是任人为贤,但在晋国末期,六卿基本世袭,轮流来做,官职也基本世袭,李悝变法主要是针对此种情况的改善,以成文法取消旧贵族原本享受的世袭俸禄,以此来招募贤才,发展生产。

第二是正式废除了中国传统的井田制,采取“尽地利之教”的政策,鼓励老百姓垦荒,废除原本井田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许土地私有买卖。同时对国家境内的所有土地进行测评,估算国家的土地产量,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贫瘠标准,分配给农民土地,鼓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第三是改革军事制度,建立“武卒”制,即对军队的士兵进行考核,奖励其中的优秀者,并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战特点,重新将他们进行队伍编排,发挥军队的作战优势。用我的话来讲,就是第一次将平民兵变成了职业军人,关于这一条,主要的参与者应当是吴起,只是李悝将之定为一种规范,吴起当时一直在镇守西河之地,魏武卒是吴起的心血,是魏国在军事领域的伟大变革,是魏国强大的直接原因。

李悝在魏国率先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后,列国纷纷效仿。后来就有了秦国任用商鞅变法,楚国任用吴起变法,韩国任用申不害变法,并且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其中商鞅运气最好,即便后来身死而法犹存,而吴起则运气最差,楚悼王的突然暴亡使得楚国的变法半途而废!这或许也是秦国后来能够最终战胜楚国的重要原因之一吧。“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因为变法必然会触犯既得利益者们,所以历来变法者往往难以得到善终,商鞅、吴起等人无不死于非命。但李悝却是个例外,历史记载他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后,受到了魏文侯和魏国人民极大的肯定,后来寿终正寝,古之变法第一人的一生得到了完美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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