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为什么成为孤家寡人? 开封府传奇系列(十三)

开封府

公元1054年初夏,还未接任开封知府的包拯,设宴犒赏辛苦了一年的同僚,包大人平日清廉的作风无人不知。此番邀约实属难得,然而,宴席上却有两个不解风情的手下,很不给面子。这两个人号称,素不喜酒,任旁人劝说仍然硬是滴酒不沾。正在兴头上的包大人,索性自己去劝,其中一人极为勉强的喝了几口,另一人始终坚持原则,包拯由此记住了这两个年轻官员的名字,一个叫司马光,另一个叫王安石。此时仍在为庆历新政的失败,而惋惜的包大人还不知道,不久的将来,这两个执拗的手下,即将掀起一场北宋史上最大的变法之争。

开封府

熙宁初年,年方十六的登州少女阿云,还在为刚刚过世的母亲守孝,就被叔父许配给了邻村的韦家。芳心未启的阿云,一定要嫁的郎君,竟然大哭不止。原来,此人在村里出名的丑陋,因而一直未曾娶妻。自觉走投无路的阿云,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

第二天,韦家发现行凶之人十几刀下来,竟然只砍下了准新郎的一根小指头。于是立即到登州衙门报了案。此时,这位妙龄蓬莱少女,并不知道她的一时冲动,已经自下而上地搅动了风云莫测的上层政局。

公元1067年,血气方刚的新皇帝宋神宗,决心一改前朝姑息养奸的守成作风,重新任命一批有所作为的官员。他第一个看中的就是以牛脾气著称的王安石。风尘仆仆而来的王安石,还没等宋神宗开口,就一语击中了皇上的心扉。他胸有成竹地允诺,我知道怎样可以不增加民众的负担,就让国库充盈起来,年轻的神宗皇帝只觉天降神人。46岁的王安石,终于在近天命之年,近侍御前,成为权倾朝野的股肱大臣。

然而,王安石虽然得到了皇上的鼎力支持,他的施政纲领却不为朝中大部分官员所看好,反对意见最为激烈的,恰恰是昔日好友司马光。王安石重务实,司马光尚徳礼,不同的治世理念,使二人在面临同一个问题时,总有不同的看法。随着变法的推进,二人的对立很快就超出了单纯的观点之争,登州杀人案也由此成为一场政治较量的导火索。

对于任何有经验的判官来说,登州杀人案,情节并不复杂。然而,如今已经案发一年有余,不仅没有给出明确的判决,甚至把皮球踢给了宋神宗。原来,案发后阿云很快就被当做嫌犯抓获,而一时冲动的阿云,被抓之后,也很快坦白了自己的罪行。阿云有罪确凿无疑,然而是否罪该致死,却成为各方争论不休的问题。

宽允处理此事的宋神宗,本来已经下发了让阿云拿钱赎罪的敕令,可负责审核刑狱的大理寺,却并不买账,予以驳回。神宗索性把问题抛给了朝中最有威信的王安石和司马光。对于阿云一案,同样赞成罪不至死,而司马光则果断的站在了另外一边。听闻此事的百姓,都为王安石叫好,看来此人地位虽是今非昔比,对待犯人的宽仁之心未曾改变。可宫墙之外的人却不知道,二人为此事争锋的焦点,并不在于谁管谁严。

是遵照当朝皇帝下达的敕令,还是依从祖宗传下来的常法,问题的核心再次回到了变与不变的问题。此时,王安石正因青苗法的提案,与司马光争得不可开交。借阿云一案,无疑可以正敕令之名,宣告宋神宗的权威。力挺王安石变法的神宗皇帝,虽然仍屡次三番找翰林学士,就此案进行商议,可他的立场早已不言自明。不久之后,青苗法在全国顺利推行,幸运的登州女子阿云,也终究保全了性命。

鞭挞百姓

此时春风得意的王安石没有想到,他自认为一举多得的青苗法,在实行数年后,收到了不尽人意的反馈。而其中抵触情绪,最为激烈的是时任开封府尹的韩维。原来,当时北方大旱,开封府在推行青苗法时发现,京师地区各县被敦促缴纳青苗钱。为了取足银两,吏人往往鞭挞百姓,又值此旱灾之际,老百姓以至于砍伐桑树来换钱上交。本来是为了帮助民众渡过难关的青苗法,怎么反倒成了勒索民财的酷法呢?

开封府尹韩维与王安石是老交情了,然而,如今刚愎独断的王安石,已经很难听进老友的诤言。昔日旧友韩维、司马光,因对变法的异议而大受排斥,被贬谪出京。本来可以通过互相商议,而逐渐完善的新法,却因不能忍受任何的不和谐因素,而终于走向溃败。

公元1085年,年仅37岁的宋神宗英年早逝,持续了17年的熙丰变法,彻底宣告终结。再度拜相的司马光,一上任就着手做了两件事,一是悉数废弃王安石当政时期的各项新法,二是重新把登州阿云一案重做定论。此时的阿云究竟是被重新问斩,还是逃过此劫,史书上并无记载。但在政治斗争对司法干预造成的阴影下,步入中年的北宋王朝,已经积重难反、日益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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