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和士官,都是战斗序列中的一员,但也有很多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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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是指根据兵役法的规定适龄青年依法应尽的兵役义务,服役期两年。而从我军目前的兵役结构来说,志愿兵役制标准的称谓是士官制度。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服役年限不同。

义务兵服役两年,而志愿兵(士官)则是在服役期满两年后的义务兵中经过冲冲考核后而转改的士兵,当然也有直接从地方特招的士官或士官学院毕业的学员。士官最低军衔为一级士官(下士),服役期三年,再往上为中士(二级士官),服役期三年。

第二、军衔不同。

义务兵只有列兵和上等兵两个军衔;而士官则为七个衔级,即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第三、待遇有别。

义务兵为义务兵役,服役期间享受义务兵津贴;而士官则为双向选择志愿兵役,服役期间根据军衔级别等享受较高的工资待遇。

第三、未来的分配不同。

士官服役满12年,包含义务兵役期的两年,可以享受到转业待遇,这是最大的不同,当然如果可以一直在部队服役,最后可以享受到退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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