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云音乐完成7亿美元融资,数字音乐走上版权“烧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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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网易与阿里巴巴共同宣布达成战略合作,阿里巴巴作为领投方参与了网易云音乐此轮7亿美元的融资。同时,双方的电商平台交易靴子落地,阿里巴巴以20亿美元全资收购网易考拉。

据报道,网易云音乐获阿里巴巴、云锋基金等共计7亿美元融资。此次融资为网易云音乐B2轮融资,融资后网易公司仍单独享有对网易云音乐的控制权。

2017年4月,网易云音乐完成7.5亿元A轮融资。2018年11月,网易云音乐完成超6亿美元B轮融资。

腾讯音娱和网易云音乐成为数字音乐仅有的两个头部平台,前者于2018年12月12日在纽交所上市,目前市值约210亿美元左右。据报道,阿里可能拿下网易云音乐10%的股份,则网易云音乐的最新估值达到70亿美元左右。

在正版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后,数字音乐领域的竞争转变为版权运营的竞争,而此前围绕独家版权的争议,两家平台的竞争可谓白热化。

一位数字音乐行业的法务人士告诉记者,版权许可分为专有许可和普通许可等,从产品运营角度,数字音乐平台当然愿意从唱片公司获得专有许可,但价格也远远超过普通许可,而且随着竞争的激烈,获得专有许可,即独家授权的期限也大多从三年变为一年。

事实上,在图书、影视、音乐领域,独家许可已成为普遍性的版权运营方式,应该如何理解这个被消费者认为影响使用体验、被小数字音乐平台认为涉嫌垄断的独家授权?

“独家就是法律意义上的专有许可,而专有许可的排他性恰恰是著作权私权属性的体现,《著作权法》第3章赋予权利人行使各种专有权的方式,包括专有独占许可、普通许可、整体转让、部分转让或不许可他人而自己直接使用、传播作品。”在近日举行的第五期E法数字音乐论坛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说。

“实践中,图书作者与出版社之间必须签订专有独占许可,电影也普遍采用独家制作与发行模式。”他说。

为什么数字音乐普遍采用独家许可的方式呢?熊文聪认为,这是因为其有其独特的优点和意义:

独家许可对财产权的边界有直接影响,会最大程度地激励人们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便于垂直化管理,保证作者的声誉和产品的质量;

能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并且使权利人很便捷地获得许可费;

专有被许可人有动力实施营销手段,而不是相互扯皮或搭便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独家许可也可以通过规模效应惠及消费者。

一个关键性问题是,独家许可是否会导致曲库高度集中?

“目前无论是腾讯、网易,还是虾米,都是高价购买曲库的专有版权。普通版权没有竞争优势,专有版权本身就高价,并且具有有排他的权利。”熊文聪说。

当这种竞争达到白热化的程度,国家版权局出面了。2018年2月9日,国家版权局称在其积极协调推动下,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就网络音乐版权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将 相互授权音乐作品,达到各自独家音乐作品数量的99%以上,并商定进行音乐版权长期合作,同时积极向其他网络音乐平台开放音乐作品授权。

“但有一个被忽略的事实:腾讯音娱从环球、索尼和华纳等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买到的音乐独家版权,截止到2018年11月,其曲库总数只占中国总曲库数量的10%。”熊文聪说。

也正因此,腾讯音娱与网易云音乐的版权竞争,已经在从向唱片公司购买独家许可转向吸纳独立音乐人。

据《全球独立音乐市场报告》显示,2017年全球独立音乐厂牌共创收69亿美元,较2016年的62亿美元增长了11.3%,占全球录制音乐市场的39.9%,其中中国独立音乐的市场获得了36%的增长。

据报道,网易云音乐2018年9月宣布入驻平台的独立音乐人数量已经超过7万,腾讯音娱截至2018年入驻的音乐人总数也已经达到了6.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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