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丨福州妙龄女在公交车上遭遇“咸猪手”,司机和乘客的这波操作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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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晚10点多

福州一男子叶某(36岁,福建建瓯人)

在公交车上,公然调戏2名女生

2名女生不堪其骚扰

叶某借酒醉滋事

双方之间发生推搡

当公交车经过闽江大桥时

司机魏师傅听闻2名女生的呼救

将车辆停靠在桥南公交站后立即上前制止

其他乘客见状也立刻上前帮忙

可是,叶某不仅不听劝阻

反而面露凶色

辱骂殴打魏师傅和谴责其行为的乘客

接到报警后

临江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到现场

将违法人员叶某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面对民警询问

叶某辩称其醉酒

不记得自己在公交车上做了什么事……

目前,这名男子已被

福州市公安局临江派出所

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小新提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民警提醒广大女性朋友,遭遇“咸猪手”时不要害怕,应当大声向周围呼救并报警求助。同时,仓山警方也为公交车司机魏师傅和乘客们见义勇为的正能量行为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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