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为罚“大巴带白菜”道歉 也是一种警醒

▲乘客带的白菜以及罚单 网传视频截图

近日,湖北一辆大巴车司机因乘客带萝卜白菜被罚款200元,执法民警称“法律规定不能带货,青菜属于货物”。

进入春运后,各地交警比平时更加注重道路交通安全。上述事件,大概也与高度重视有关,但这种“重视”似乎有些过头了,也难怪会引发网友热议。好在湖北高速交警“知错就改”,1月27日凌晨及时撤销了不当处罚,暂停相关民警工作,责成有关负责人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乘坐长途大巴车,每位乘客都会随身携带或多或少的行李,超过规定的体积或重量,车站会收取相应的托运费,为保证乘客安全和乘车环境,乘客携带较大的行李物品都会放置在随车底部的行李厢中。按正常理解,只要是乘客随身携带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其他杂物,且不违反相关规定,就应当视为行李范畴。大巴车运送乘客和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并不能视为“客货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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