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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的陈某一家,在家中厕所撞见陌生男子, 深夜“抓贼”,却不料致其心脏病死亡,被公诉索赔81万。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4月19日,陈某妻子接受采访。
原来,2018年7月10日23时30分,陈某和儿子装卸鸡蛋时,发现陌生人黄某,躲藏在租赁房的厕所里。
陈某怀疑对方是小偷,双方发生抓扯。陈某一边擒拿和压制黄某,一边叫儿子报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黄某脉搏微弱;医护人员随后抵达,黄某已无生命体征。
据桂林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死者符合胸腹部受到挤压及心脏病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
2019年2月28日,桂林市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死者黄某当时藏在厕所里
陈某一家对此难以接受,“这种事情,任何人说不准都会碰上。家里进了小偷,我们采取了正常人的正常举动,如果这都要判刑要赔钱的话,那以后谁还敢抓小偷?是不是抓之前还要先问问他,‘你有没有病’?”
死者黄某的家
据了解,黄家生活条件比较差,长期以来都是村里被帮扶对象。死者生前系吸毒人员有赌博史。死者家属否认死者有心脏病,并对死因存在怀疑,认为陈某不该使用暴力手段。
4月16日,庭前民事调解会上,对于索赔81万元,双方分歧很大。
目前,此案件正等待开庭审理。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相关法律链接: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案究竟最终会怎样判决,还是交给法律,相信检察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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