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纪委监委出台《意见》:六项服务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河北头条邢台讯(记者 侯延辉 宋志强)26日上午,邢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市纪委监委最新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邢台市纪检监察机关失实举报澄清实施办法(试行)》两个文件。

据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石瑛介绍称,这两个文件既履行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又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需要。既是针对邢台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是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需要,更是纪检监察机关为全市经济社会清淤、排阻、助力、护航的职责所在。

其中,《意见》全文聚焦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六项具体措施: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推动政策落实。围绕纪委监委监督第一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生根。

二是严肃执纪问责,护航民企发展。特别是坚决查处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不亲”“不清”等违纪违法问题,积极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精准履职尽责,保障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审查调查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关系。在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审批权限和程序、涉企案件信息发布以及处理民营企业历史上的不规范行为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有效防止因案件调查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四是整合监督力量,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建立特约监察员队伍、联系企业制度、发挥信息举报平台作用等具体做法,主动发现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五是坚持正向激励,鼓励实干担当。旗帜鲜明为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特别是对公职人员支持和帮助企业发展受到错告、误告、诬告等失实举报的,要做好澄清工作。

六是强化监督维束,防止权力滥用。要“打铁必须自身硬”,既要严格规范执纪执法,又要模范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持续向社会释放为民营经济发展清淤、排阻、助力、护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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