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一男子开车时撞倒护栏,肇事后,韦某未及时报警,而是选择逃离现场。目前,韦某不仅要赔偿护栏维修费用,还被罚款1100元,扣14分,行政拘留15天,属桂林首例。
路口监控视频截图
4月2日早上7点30分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大队警力巡逻至辖区建干路电容器厂前路段时, 发现有6、7节道路隔离护栏被撞坏,散落一地,占据了双向车道,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同时,还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但现场没有肇事车辆,指挥中心等部门也未接到这起事故的报警。七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立即对这起撞护栏逃逸的案件开展调查。通过调取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办案民警锁定了一辆车牌号为“桂CSXXX95”的白色小型轿车。
网络配图
当天下午14时许,车辆所有人韦某被书面传唤至七星交警大队接受询问。韦某对其涉嫌撞毁交通护栏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当日凌晨驾车途经事发路段时,因车速较快,一不小心就撞到了护栏,自己所驾驶车辆的车头也损毁严重。“当时比较恐慌,第一次出事不知道怎么处理,就想着先把车开走……”韦某说。
4月26日,七星交警大队对该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作出处罚决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韦某因驾车撞护栏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被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同时,韦某还需全额赔付撞坏的护栏维修费用。
据民警介绍,在处理撞护栏的事故中,发现很多驾驶员只考虑到自己车辆的损失,再就是担心报警后收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却没想到要赔偿护栏的损失,以及肇事逃逸的后果。
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
要立即进行报警处理,
避免对其他车辆行车安全带来安全隐患。
切勿心存侥幸逃离现场,
否则后果很严重!
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桂林天天看综合编辑(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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