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机动车司机注意啦!!哈尔滨市已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哈市三环合围区域内,机动车按车辆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12月24日起,哈尔滨市交通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将上道对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哈尔滨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2月23日8时起,哈市重污染天气由三级(黄色)预警提升至二级(橙色)预警。按照新修订的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在启动二级橙色预警时,在三环合围区域内,机动车按车辆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同时禁止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四环合围区域内上路行驶;查处机动车行驶过程中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自2019年12月23日20时起,实施重污染天气二级(橙色)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沙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全天禁止在四环围合区域(不含四环)道路行驶。
(二)三环合围区域内(不含三环路),实施车牌尾号单双日通行规定(即: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车辆只准许单日通行;车牌尾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2、4、6、8的车辆只准许双日通行)。
(三)不受上述措施限制的车辆: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2、公共电汽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校车、残疾人代步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环保应急监测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及殡葬车。5、新能源及清洁燃料汽车。
来源:平安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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