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车主必看!
今天下午3时,
湖北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
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
2020年1月1日起,
全省大部分高速公路
最高限速视情提高10-20公里/小时。
全省大部分高速公路最高限速
视情提高10-20公里/小时
一是严格遵守法规标准规定
高速公路小型客车最高限速不超过120公里/小时;
其它车辆不超过100公里/小时;
同路段小型客车与其它车辆限速差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限速值设置不得超过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以上。
二是兼顾安全与效率,实行“提低限高”
对原限速值低于100 公里/小时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00公里/小时;
对原限速值100公里/小时路段,原则上提高至110公里/小时;
对原限速值110公里/小时路段,视情提高至120公里/小时;
对限速值低于设计时速的桥梁隧道路段,原则上限速值调整至设计时速;
中型及以上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该路段日间最高限速值的80%。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最高限速值不超过80公里/小时。
恶劣天气时段及桥梁、
隧道等特殊路段
限速值以现场限速标志为准;
高速公路长隧道、隧道群、
长大纵坡路段按车型分道行驶,
除小型载客汽车以外的
其他机动车辆靠右侧车道通行。
高速公路超速10%不足20%
将被记3分或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