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岑永龙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规定,12月1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生鲜灯”禁令实施首日,肇庆市场情况是如何?记者当天进行走访了解。
还有店铺使用“生鲜灯”吗
前进市场
记者看到,全部商户目前都使用上了白色或白色偏黄色调的LED灯,肉类、水果、蔬菜等食材的细节在明亮的灯光下十分清晰。
东江市场
记者在现场看到,每个店铺上清一色地安装上了白色或白色偏黄光的LED灯,无论是售卖猪肉、牛羊肉、海鲜、冰鲜肉的店铺,还是水果、蔬菜、豆腐店都是如此。
昌大昌超市恒裕城店
记者观察到所有灯均为白色灯光,可以一目了然看到肉的品质。
以上7图 西江日报记者 岑永龙 摄
厚岗市场
记者在现场看到,市场内个别生鲜店铺仍有使用“生鲜灯”。
华英市场
记者看到大部分的生鲜店铺已使用上白色灯光的灯具。
以上3图 西江日报记者 朱梦丹 摄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违规使用最高罚款三万元
12月1日当天,端州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市场、超市等的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了排查。
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股股长王楠表示,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总局第8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公布以来,端州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召开约谈会、派发宣传单张、工作监管微信群、新闻媒体等形式加大宣传,督促各市场、超市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动更换相关照明设施,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大部分市场、超市已经换掉生鲜灯。
西江日报记者 岑永龙 摄
王楠提醒,《办法》施行后,对于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的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将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接下来,端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持续督促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设施,还原食用农产品“素颜”,营造更安心、透明的购物环境。
“生鲜灯”禁用,市民有话说……
市场管理方及摊主纷纷表示,接到改造要求后马上按要求更换了灯具。
东江市场管理方黄经理表示,东江市场共有70多家售卖食用农产品的店铺,接到有关通知后,物业便积极与店主沟通协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生鲜灯的更换。
某猪肉铺老板梁先生表示,在接到改造要求后,马上投入200多元对灯光进行了改造。他认为,自己一直坚持卖新鲜肉,灯光的改变并不会影响他的生意,反而可能会让像他这样的商户更具竞争力。
某牛羊肉店主温姨表示,牛羊肉颜色本来就较深,白色的灯光更能直观反映肉的品质,对于她来说是好事。
对于消费者来说,则十分赞成和支持更换“生鲜灯”。
市民姚姨表示,以往红色的生鲜灯让人看不清楚肉质,她还曾经因此买过变质的肉,现在的白灯更利于“明辨是非”。
市民陈先生表示,以往,他习惯用手遮挡红色灯光,以便看清肉的原本面貌,现在可以免去这一步骤,方便多了。
各位肇庆街坊,如你发现仍有农贸市场、超市的经营者使用“生鲜灯”,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林雪莹
◆二审 郭晓琳
◆三审 李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