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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消防收集编辑:四川消防
3月11日
泸州市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
会同古蔺县公安局
对县内某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火灾事故中
王某无特种作业证且违规电焊作业
过失引发火灾一案进行查办
依法给予相关违法单位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对违规电焊过失引发火灾的
电焊工人王某
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火灾事故回顾
2024年1月27日,古蔺县金兰街道内某报废汽车回收公司仓库突发火灾,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迅速赶往救援。
经全力营救,大火被扑灭。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损失7.5万余元,所幸火灾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事故发生后,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经调查,原因是切割人王某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动火审批和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对废旧汽车零部件使用氧气切割,在切割作业后未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高温金属熔渣引燃该仓库堆放的可燃物,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处罚决定
火灾调查完成后,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公司开展立案调查,并依据《四川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泸州市XX有限公司古蔺分公司处罚款玖仟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丁某处罚款肆拾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古蔺县公安局对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火灾的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违规电焊作业
一旦引发事故
轻则破财,重则殒命
相关工作人员应时刻保持警醒
且必须经专业培训
合格后持证上岗
向违规动火作业说“不”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以下事项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