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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自12月1日起为及时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规要求,近日,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开展禁用“生鲜灯”监督检查。
现场讲解,多渠道宣传。执法人员通过充分利用横幅、LED显示屏、乡镇小喇叭等多种方式,开展禁用“生鲜灯”宣传,让禁用“生鲜灯”规定家喻户晓;在经营场所张贴禁用“生鲜灯”告知书、发放宣传单,引导经营户及时更换合规的灯具,通过微信群对《办法》新规进行线上宣传;积极宣传12315投诉举报渠道,推动行业自律、商家守法经营。
排查梳理,全方位检查。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开展禁用“生鲜灯”专项检查。一方面通过现场查看灯具光源颜色、照度、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生鲜灯”,对发现使用的经营户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告知使用“生鲜灯”属违法违规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另一方面通过排查摸清辖区的“生鲜灯”使用现状,建立监管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做到检查规范一体化,维护市场秩序。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普及《办法》200余户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96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下一步,西充县将持续引导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照明灯具使用,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督促整改落实。不断推进禁用“生鲜灯”工作,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作者:徐志清 记者程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