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国元年开始,革命党的主要领导人就一直抱着和袁世凯合作的想法,缺少应战的准备。可是在宋教仁被刺杀后,整个形势就急转直下。1913年3月25日,孙中山从日本回到上海后,就和陈其美、居正、戴季陶等人在黄兴的公寓内见面,商讨如何解决宋教仁被刺杀一案。
黄兴认为:“民国已经成立,法律非无效力”,主张用法律武器来推倒袁世凯。戴季陶则主张二次革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暗杀的方式来除掉袁世凯,“省事免牺牲”!孙中山则认为暗杀不足取,对法律解决也不以为然,他认为只有武力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袁世凯手握大权,只有出其不意才可以先发制人,宋教仁被刺杀一案已经证据确凿,人心激昂,正可及时利用。否则时机一纵即逝,后悔终嗟无及!孙中山决定从新走上武装革命的道路。
当时国民党内总是希望通过和平、合法的手段来获得政权。虽然在宋案之前李烈钧等人也有备战应变的想法,但是孙中山要领导革命党人从新转入革命战争的路线上,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在孙中山和黄兴争论不决的时候,分别给广州、湖南致电寻求意见。胡汉民和谭延闿因为战备不足,都不赞成马上起兵。
当时的革命党人形势是胡汉民坚决反袁,但是军权在护军使陈炯明的手中,陈炯明对起兵讨袁并不是很有兴趣。谭延闿的态度比较暧昧,但是湖南革命党人的力量比较强,谭延闿不得不依附革命党人的政治主张。赣督李烈钧在宋案之后强力主战,并且和各省联络,建立联盟。甚至去湖北游说黎元洪,但是“黎公不为所动”!
1913年的4月,革命党人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秘密军事会议,虽然安徽都督柏文蔚和江西都督李烈钧都主战,但是其他各省代表大多同意黄兴的意见,孙中山碍于众议只好从缓发动,第一次讨袁会议仅仅议定了全面布置的准备工作。
在“宋案”证据被公布后,革命党人对袁世凯的愤怒到达了一个高潮,《民权报》刊登了徐谦《布告国民》一文,细数袁世凯政府十四大罪状。孙中山主张趁机“速兴问罪之师”!就当革命党人积极备战之时,革命当人起兵讨袁的计划再次受到挫折。稳健派因为怯战,依然把讨袁的希望寄托在法律之上。
《民立报》连续三天刊登了《综论大暗杀案》,希望国会可以依照约法提出弹劾,使袁世凯解职,由国民组织特别法庭,公正审判。有国会,有法律,有各省都督力争,袁世凯应当屈服于此数者而取消之!
拥有兵权的革命党人依然迟疑不决,不管是孙中山让广东还是上海独立,胡汉民召集军官兴师北上都遭到了反对。虽然安徽和江西有先行出兵的打算,但是两地军力薄弱,处境危险没能实现。就这样因为革命党人的迟疑动摇,闽督又退出了赣、皖、粤、湘四督的联盟。在1913年5月召开的第二次军事会议上,竟一筹莫展,以武力讨伐袁世凯的计划就这么被搁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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