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历代昏君辈出,为何还能存活300余年

明朝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内阁制度。明朝最初沿袭元朝制度,设立丞相一职,到了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丞相一职,将丞相的权力分给了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由皇帝直接掌管六部百司的政务,实际上等于兼任丞相。洪武十五年(1382年),设置“大学士”一职,我们经常听说的文渊阁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就在此时设置。大学士其主要权力只是顾问,这就是内的雏形。

明成祖朱棣称帝后,由于连年御驾亲征与蒙古开战,没有时间处理朝政,于是一个帮助皇帝的“助手”机构——内阁应运而生。明成祖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内阁制度至此建立。过去宰相拥有决策权、议政权和行政权,内阁建立后,决策权由皇帝掌控,议政权归内阁拥有,行政权由六部执行。这样国家最高行政命令从京城发出,层层下发到国家的每一个角落。然而,此时内阁刚刚建立,仍然扮演着皇帝的私人秘书的角色,不是权力机构。到了明成祖永乐中期以后,内阁权力逐渐加大,兼管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决策机构。后来到了明宣宗朱瞻基时期,权力开始上升,形成了更为完善的政务流程。

此时明朝的政务流程是,全国大大小小的奏章,甚至老百姓给皇帝提出的建议,都由通政使司汇总,司礼监呈报皇帝过目,再交给内阁,内阁负责草拟处理意见,内阁大臣的建议是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奏章上面,这叫做“票拟”。而皇帝用红字做批示,称为“批红”。按照规定,皇帝仅仅批写几本,大多数的“批红”由司礼监的太监按照皇帝的意思代笔,最后由六科校对下发。

到了明仁宗朱高炽时期,明代宗朱祁钰的景泰年间,内阁权力不断加大。到了明宪宗的成化年间,明孝宗的弘治年间,内阁已经成为足以对抗皇权的文官政府代表。到了明世宗嘉靖年间,内阁的地位已经超过六部,内阁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实有宰相之权。嘉靖年间,权臣严嵩任武英殿大学士后,专擅朝政二十余年,内阁的权力已经完全与从前的宰相一样了。

明朝内廷、外廷的机构完全对称。外有内阁,内有司礼监,外有三法司,内有东厂、锦衣卫,外廷有派往地方的总督、巡抚,而内廷派往地方的也有镇守太监、守备太监等等。这样,内廷、外廷相互制约,才能确保皇帝的决策地位。通过明朝几代皇帝的努力,明朝曾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内阁政务体系,它在权力平衡方面堪称完善。

从明成祖永乐朝以后,内阁权力加强,明朝中后期的历史可以看出,只要内阁中人才济济,皇帝不能再胡来。明朝时,即使皇帝不上朝理政,国家机器也能依靠一般大臣和一整套政务流程维持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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