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三百多斤大胖子被杀后成了下酒菜,他的家产作用更大

明朝立国之后,由于发生了朱棣的“靖难之役”,历代皇帝对于各地藩王在政治上防范甚严,已经到了出城都要汇报,经过皇帝批准才可以动身的地步。对于这些王爷在政治上的损失,帝国的采取的办法就是在经济上予以补偿,因此历代皇帝对于各地藩王的供养一向都很慷慨。

这些朱元璋的后代们身上有的是钱,但是只能足不出户,苦闷之下只好玩命生孩子,这些孩子生下来又成了新一代藩王,他们的俸禄依然要朝廷提供。于是,经过历代累积,藩王数量成几何级数增长,这些藩王的待遇竟成了朝廷财政的巨大负担。到了崇祯年间,甚至出现山西一省的税收竟无法支付山西这些大明皇室贵胄俸禄的尴尬局面。

明朝末年,朝廷的财政之所以捉襟见肘,一方面是江南富庶地区的税收因为官商勾结,无法正常收取,另一方面就是因为皇室成员开销太大,最终导致了明王朝无力对付内忧外患的局面而崩盘。

正是由于这些藩王成天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而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因此,当农民起义军到来以后,最先对付的往往是这些藩王,朱元璋的诸多子孙在这一场浩劫中损失惨重,其中下场最惨的就是福王朱常洵。

福王朱常洵地位相当特殊,他曾经险些成为这个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他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天启和崇祯两位皇帝的叔叔。当年万历皇帝宠爱郑贵妃,朱常洵正是郑贵妃所生,万历有意立朱常洵当太子,但是太后和群臣均要求皇帝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双方为此拉锯了二十年之久,万历皇帝最终屈从,朱常洵从此失去了当皇帝的机会。

但是,万历皇帝对于这个儿子始终极为宠爱,因此封赏极为丰厚,他刚刚到洛阳就藩,万历即赏赐两万顷庄田供他享用,此后更是赏赐不断,因此,朱常洵也成了明朝后期最有钱的一个藩王。

朱常洵虽然没做成皇帝,但是一辈子富贵,享福五十多年,终日锦衣玉食,终于把自己吃成了一个三百多斤的大胖子,连走路都成问题。“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好日子总有到头的那一天。1641年正月,李自成来了。

洛阳城扛了三天,最终没有挡住李自成的大军。闯王进城之日,朱常洵跟儿子朱由菘一起逃跑,可是这一身肥肉成了负担。朱由菘年轻跑得快,朱常洵根本就跟不上儿子逃跑的速度,结果儿子跑了,他被李自成的军队追上,当场杀了。

乱军带着这具三百多斤的尸体来见李自成,告诉他这就是福王,李自成当时就来了兴趣。他让人将朱常洵的尸体当做生猪来处理,他的肉连同福王园林里的那些梅花鹿一起,做成了一桌宴席,李自成称之为“福禄宴”。朱常洵的血也被混合到酒水中,称为“福禄酒”。闯王和他的手下兴高采烈的吃了福王的肉,喝了福王的血。

朱常洵对于李自成的贡献还不止于此。由于他接受了老爹万历皇帝大量的赏赐,加上多年以来的横征暴敛和巧取豪夺,朱常洵的家产多的不可计数,这一切都落入了李自成的腰包。光靠这些财产,足足支撑了李自成此后数年的军费开支,为推翻大明王朝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估计朱常洵在泉下是没脸去见老祖宗朱元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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