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现在的违章罚款狠多了!不交现钱不扣分,却罚出个大秦帝国




秦军并不是只会抢人头的野蛮人大军,而是有着而是一直有着严苛军纪的铁血部队。穿越者们到这只军队倒是不用忧愁叠被子、走正步,他们要被每天的擦盔甲等琐事弄得哭爹喊娘。




秦军生活相当简朴,早期的士兵们都要自备衣服,如果遇到袍泽衣服破烂,大家就凑活着混穿衣服,《诗经》中《无衣》就体现了这种军中兄弟情。到了战国晚期,秦国军队后勤有了极大进步,出现了专门为军队缝衣的机构,制定了专门的《金布律》(内容中包含大量普通衣服的生产规格,这就是给普通士兵制作军服的标准,同时刑徒还有“公衣之”的待遇)。




但这只能保证士兵们的一般需要,不能保证士兵的内衣和换洗衣服需要。如果遇到长期战争,士兵们就需要像黑夫那样问家里要钱做衣服了。由于衣服不能管全套,秦军在这方面的内务上要去并不严格。秦军同样也不能保证士兵们的所有被褥供应,所以才没有制定严苛的标准。




但在盔甲上就不一样了,你看到的秦始皇兵马俑是处于检阅状态中的军队,不穿全套盔甲是礼仪的要求。实际情况是秦朝法令动不动罚人赔铠甲,铠甲和盾牌一样是秦代的罚款硬通货。




在秦军内部,攻城战斗结束后还没有进入现场的迟到者会处以“耐刑”(剃掉胡子和一部分头发,不是让他们当髨贼),他们的长官会罚甲胄一副,同伍的袍泽要罚两副铠甲;不应领取军粮的人吃了公家饭,发军粮的后勤官员也要罚款两副铠甲,并永不录用;秦王身边的卫士出现值班不到岗情况的,他的长官要罚款两副铠甲;县尉推荐的小吏在射箭考核中屡次射箭空靶,推荐人要罚款两副铠甲。




此外负责军马的人养的马个头不够,达不到133厘米的法定高度(秦尺五尺八寸),或者军马奔跑使用时不听指挥,倒霉的负责人(县司马)也要罚款两副铠甲,县令和县尉也要连带罚款一副铠甲。该县出现了评级为下等的军马,县司马、县令和县尉都要罚款两副铠甲,县司马还要受到永不录用的惩罚。此外秦朝官吏出现任何考核不达标,比如度量衡不标准、粮食被老鼠啃的过多都要受到罚铠甲的惩罚,就连普通人没有见义勇为当了怂包,照样要受到罚没铠甲的惩罚。在秦朝的法律规定中一副铠甲对应的罚款数额至少在660钱以上,折合粮食在20石以上,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秦朝普通官吏被罚款两甲就等于大半年当杨白劳(600石就是高级干部了).




罚没铠甲当然不是满足收藏用的,而是要送往军中供士兵们使用。军中要定期对这些铠甲进行风吹日晒的包养,如果保养铠甲不仔细,出现蛇虫鼠咬等情况,负责人要罚款一副铠甲。如果士兵的兵器出现掉漆现象,同样也要被罚款。




在秦军中没有混日子的说法,人人都必须遵守严苛的管理制度,稍不留神就会被罚的倾家荡产,在秦军的考核压力下只有不断进步的人才有考核别人的权力,而不断进步最好的方式就是完成人头指标。

本文系冷兵器研究所原创稿件、冷兵器研究所系头条号签约作者。主编原廓、作者李从嘉,任何媒体或者公众号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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