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重庆处决汉奸间谍全过程 准备刺杀美军飞行员嫁祸中国军人

汉奸,无疑是整个中华民族的败类。在抗日战争中指的就是那些“通款敌国,谋叛本国,为侵略自己祖国的敌人的利益服务,并谋取一己的私利”的人,汉奸便是国人对他们鄙视的称呼。

在抗日战争时期,汉奸们不但在政治上与日本侵略者签订卖国的投降条约,出卖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军事上还积极配合侵略日军残酷迫害自己的同胞,围攻抗日武装,对沦陷区人民的反抗进行镇压,同时还潜入大后方刺探情报充当间谍,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在经济上帮助日本侵略者抢夺财富,思想上推进奴化教育,腐蚀和瓦解民族的反抗意志。

随着日军侵华战争的步步胜利,投敌叛国的汉奸日益增多。他们甘心充当日本人的走狗,危害日益加剧。这些在沦陷区和大后方出现的汉奸,对国家民族的危害不亚于百万日军。在这样的情况下,全国上下都形成了严惩汉奸的呼声。

1938年8月15日,国民政府公布了《惩治汉奸条例》将通谋敌国并有图谋反抗本国者、图谋扰乱治安者、招募军队或其他军用人工役夫者、供给贩卖或为购办运输军用品或制造军械弹药之原材料者、供给贩卖或为购办运输毂米麦面杂粮或其他可充食粮之物品者、供给金钱资产者、泄漏传递侦察或盗窃有关军事政治经济之消息文书图书或物品者、充任向导或其他有关军事之职役者、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者、扰乱金融者、破坏交通通讯或军事上之工事或封锁着、于饮水食品中投放毒物者、煽惑军人公务员或人民逃叛通敌者、为前款之人犯所煽惑而从其煽惑者十四种行为者定为汉奸,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包庇纵容上述行为者以共同正犯论处。

尽管对于汉奸的惩处极为严厉,但是在当时战火纷飞,社会秩序混乱的状况下,依然有不少人选择了甘当汉奸。

1943年8月26日,重庆卫戍司令部稽查处查获了一起汉奸为日军充当间谍的案件。

汉奸名叫赵忠绥,21岁,天津人,毕业于天津汇文中学。7月15日,由日军驻蚌埠特务机关长茂川秀和中佐密令,暗杀美国空军驻华人员,并要求赵忠绥暗杀成功后,要设法制造谣言及散布传单,假称“是中国空军人员,因为彼此待遇不平,所以有此嫉妒行为,中美邦交破坏后,中日和平才得实现”等言论。并限令赵忠绥必须在4个月内完成任务,一旦任务完成,迅速撤离重庆返回蚌埠。

日军许诺赵忠绥一旦任务完成,将奖励他十万元以上的奖金,并提前发给了赵忠绥2.5万的卖命钱。为了隐藏身份,日军还和赵忠绥约定将蚌埠中山路十九号马春禧家作为联络点。

赵忠绥于7月17日,动身离开蚌埠,取道河溜,经界首、洛阳、西安、宝鸡等地,最终于8月19日抵达重庆。先居住在两路口两江旅社,后来搬到了赵苍岩家和重庆村二号居住。随后便开始了秘密活动,所幸被发现及时,赵忠绥尚未行动便被抓获。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赵忠绥对自己的汉奸间谍行为供认不讳,经过法庭审判后判处死刑。1943年9月20日,赵忠绥在菜园坝被执行枪决。

日本想要灭亡中国最狠毒的就是以华制华,上至汪精卫,下到潜入重庆的赵忠绥都是日本整个计划之中所利用的汉奸。他们甘受敌人豢养,在日军的卵翼之下成立伪组织,公然到大后发摇唇鼓舌,造谣挑拨,破坏国际国内的团结抗战,潜入内地刺探军情,扰乱社会持续,动摇人心。从政治到经济,无处不是这些汉奸们破坏的对象。本文中提到的赵忠绥不过是其中被发现的一个,其他各式各样的汉奸,在当时的中国大地上多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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