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面试热点预测:谈谈你对部队保密意识的理解

【参考素材】:根据《中古欧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的规定:

军事秘密是关系国家军事利益,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军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保守军事秘密的义务。

军队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军事秘密安全又便利各项业务工作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

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控制知密范围,防范窃密活动,消除泄密隐患,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全军团以上单位设立保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主管全军的保密工作,各单位的保密委员会主管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承办。

保密工作的业务、装备、科研等经费,列入全军预算。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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