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机
战斗机又称为歼击机,二战前曾广泛称为驱逐机。战斗机具有火力强、速度快、机动性好等特点,主要任务是与敌方战斗机进行空战,夺取空中优势(制空权)。其次是拦截敌方轰炸机、攻击机和巡航导弹,还可携带一定数量的对地攻击武器,执行对地攻击任务。 战斗机还包括要地防空用的截击机。但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雷达、电子设备和武器系统的完善,专用截击机的任务已由歼击机完成,截击机不再发展。

攻击机
攻击机又称为强击机,具有良好的低空操纵性、安定性和良好的搜索地面小目标能力,可配备品种较多的对地攻击武器。为提高生存力,一般在其要害部位有装甲防护。攻击机主要用于从低空、超低空突击敌战术或浅近战役纵深内的目标,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

轰炸机
轰炸机主要用于从空中对地面或水上、水下目标进行轰炸的飞机,有装置炸弹、导弹等的专门设备和防御性的射击武器,载弹量大,飞行距离远。轰炸机具有突击力强、航程远、载弹量大等特点,是航空兵实施空中突击的主要机种。机上武器系统包括机载武器如各种炸弹、航弹、空对地导弹、巡航导弹、鱼雷、航空机关炮等。轰炸机按起飞重量、载弹量和航程的不同大致分为轻、中、重型三类。


也可以称作歼击轰炸机或者战斗攻击机,主要用于突击敌战役战术纵深内的地面、水面目标,并具有空战能力。 战斗轰炸机能携带普通炸弹、制导航空炸弹(激光或电视制导)、反坦克子母弹和战术空地导弹,有的能携带核弹,并装有火控系统,具有较强的攻击地面、水面目标的能力。它还可带空空导弹用以自卫。投放外挂武器后,可用于空战。
武装直升机
武装直升机是装有武器、为执行作战任务而研制的直升机。武装直升机可分为专用型和多用型两大类。专用型机身窄长,作战能力较强;多用型除可用来执行攻击任务外,还可用于运输、机降等任务。 武装直升机的突出特点是可以做低空(离地面数米)、低速(从悬停开始)和机头方向不变的机动飞行,特别是可在小面积场地垂直起降。这些特点使其具有广阔的用途及发展前景,在军事领域作用巨大。

无人作战飞机
顾名思义,无人作战飞机就是无人驾驶的作战飞机,其战术技术性能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卓越的隐身性能和超强的机动性能上。无人作战飞机除了可以完成普通无人机所能完成的像侦察、无线电中继、电子干扰这样的常规任务以外,还可用于完成很多现在由载人驾驶飞机和导弹执行的作战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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