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落顾客李某诉称,今年6月24日晚上,自己与3名同学在这家餐厅聚餐。聚餐过程中,李某喝了酒,第二天凌晨2点左右从餐厅三楼下二楼时,不慎从楼梯拐角处坠落到二楼受伤。餐厅的工作人员拨打了120。但根据医院的票据显示,直到凌晨4点,李某才被送到304医院急救。
“餐馆的墙面都是落地玻璃,在玻璃外面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李某认为,餐厅的经营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管理责任,存在严重过错。而且在事故发生后,餐厅经营人未及时提供救助,并拒不提供监控记录,还认为救助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因该事故给自己造成非常严重的后遗症,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某向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对此案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晚报 林靖
编辑:付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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