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意外死亡仅赔170元?台当局法规被批“黑心”

摘要:事故调查报告和善后赔偿公布后,再次激起岛内网友口诛笔伐!

“草菅人命”!台铁普悠玛列车近日发生严重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200多人受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善后赔偿公布后,再次激起岛内网友口诛笔伐!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网站报道,台铁普悠玛列车10月发生严重翻覆事故,造成5名15岁以下儿童死亡,然而,如今竟传出,即使遇难儿童投保了旅游险,但因岛内保险法规规定15岁孩童身故后不能给予身故理赔而无法领到事故保险金,只能收到被退回的170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7.8元)投保费。

遇难者父母

此事瞬间引爆岛内舆论,台湾网友痛心怒骂道:“虽然多少钱都不能抚慰这些人的心灵,但台当局的做法更是在人家伤口上撒盐!无耻至极!” “未来主人翁竟被这样对待,政府没用,只会收税!”

随后,台当局“被迫”发声“救火”,声称会依据个案从优处理,考虑对现行法规进行修订。

台媒称,依据台湾现行保险法规107条规定,未满15岁孩童身故后不能给予身故理赔,仅能加利息退还保险费,但生病、受伤等仍在保障范围内。设立此规定的初衷是为保护岛内孩童,不会因高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被谋害。

但有罹难者家属质疑称,谁又能保证在发生重大事故时,15岁以下孩子不会死亡呢?

而据台资深保险业者透露,在2016年台南大地震时,就出现过孩童丧生需要赔偿的情况,台“金管会”当时就发现此条法令已不合时宜,但仍不愿提出更改。

台媒评论称,法规本该与时俱进,虽然逝去的生命回不来,但至少当局能做点什么,弥补罹难者家属的缺憾,至少别连丧葬费都不够!

事实上,尽管在台湾有许多人主张只要开放儿童保险死亡赔付,就一定有道德风险,但据台湾人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统计,2010年后,父母为诈领保险金做出对孩子不利的投保行为“一个案例都没有”,2010年之前也仅有一案。想象中的“道德风险”是否真的很高,其实有待商榷和观察。

岛内网友批相关法令“脑残”,称出了事又“甩锅”保险公司,简直黑心!更叹息台当局所谓的修规计划将会是“很长一条路”,“不能指望”。

更多网友则是愤怒又无奈:“骂的很爽,看的很生气,感觉很悲哀”。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