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停车场
收费标准的通知
呼发改费字〔2018〕691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呼和浩特分公司: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按照《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呼发改费字〔2017〕595号)规定,鉴于《关于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呼发改费字〔2013〕594号)文件已期满,为了保证你单位停车场正常运营,现将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标准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呼发改费字[2010]405号)文件规定执行,有效期一年,期满后重新批复。
二.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需履行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清单程序,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并按要求使用税务票据。
三.在收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批复。
附件: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标准
2018年11月27日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
停车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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