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 丹阳又有三人因“违规燃放”被行政处罚!

我市指定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自元旦开始施行后,得到了全市群众的普遍支持。不过,仍有极少数市民存在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以为没人知道。可是这些人打错了算盘。这不,昨天,南环路派出所民警就抓获了三名违反禁放规定的市民。

昨晚八点半左右,记者在南环路派出所审讯室看到,民警正在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提醒他们今后不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据办案民警介绍,12号晚上9点40分左右,他们接到群众举报:锦尚名都小区46幢二单元门口有人燃放鞭炮,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通过调取视频监控、入户走访等方式,民警确定了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是何某。

通过审查,

何某承认了违规燃放爆竹,

并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当晚,他妻子带了一些冥币纸钱到家里,用于第二天乡下老家祭祖。但是何某的母亲张某认为把冥币带到家里是不吉利的,于是,张某到小区外的超市购买了鞭炮。

就这样,何某在小区燃放了鞭炮,由于担心被人发现,张某还趁夜打扫了现场。可是她还是打错算盘。

目前,何某和其母亲张某因违反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并处以罚金500元。

看到这,网友不禁要问:

指定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面

不是都取缔了吗?

为什么张某还能买到鞭炮呢?

据民警进一步调查,张某购买烟花爆竹的这家商店是没有获得销售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的,属于违规销售。随后,民警在这家商店里查到了商店老板私藏的烟花爆竹,店主刘某也被警方控制。面对审查,刘某承认了违规行为,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刘某因违反相关规定,

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市民

通过这一起违规燃放爆竹事件,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以为燃放烟花爆竹就是罚款这么简单!其实,罚款、行政拘留都是行政处罚手段,市民一旦被行政处罚,都会记录在案。由此,也会对当事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如个人参军入伍、个人征信等都会产生影响。所以,民警也提醒大家: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进而影响自己的大事!

丹阳广电全媒体记者 邵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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