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交警本月起启动专项治理行动

潮州各位新老司机注意了!

从3月起至12月底

广东交警将开展

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典型案例将“暴露在阳光下”

甚至会影响你的职业

2019年春运顺利收官。3月6日,广东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从春运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数据中梳理出六大风险点,并做出相关安全提示。

春运期间,涉七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酒醉驾、假套牌、无证驾驶)的交通事故中,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亡人交通事故较多,分别占比42.46%、26.82%。

大家注意了!

重点来了!

酒驾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据悉,从今年3月起至12月底,广东交警部门将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将进行集中曝光,并推送给“信用中国”网。

拉入失信名单?

还要被公示?

这是一波什么操作?

2018年,广东起草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管部门定期汇总已作出行政处罚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已划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事故责任信息等形成交通安全信息守信名单和失信名单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信用记录,推送至“信用广东”,面向社会提供查询。

广东将交通安全失信与个人信用挂钩,税务、安监、银行等部门也将相应采取措施。

应公安部交管局要求

对以下13类严重交通行为信息

进行公开公示

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

(一)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二)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四)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五) 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六) 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七) 驾驶营运机动车行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八)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九)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十)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十一)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十二)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十三)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再次推送2018年的13类严重交通违法信息(79483条)。群众可通过“信用广东”官网进行查询:http://www.gdcredit.gov.cn/

已被公示及公告的失信名单,是经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认定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希望公众知晓,并在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注意识别失信主体,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再次强调,公众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了解合作对象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降低因对方失信而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新闻发布会上

广东交警还公布了

春运期间的交通事故情况

并为车主们提出了“暖心建议”

雨雾天气谨慎行车

今年春运期间,约有21%的交通事故发生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每年清明前后,广东常出现雨雾天气,交警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道路通行、交通管制等情况。

广大驾驶人在雨雾天气行车谨记“降速、控距、亮尾”,尽量避免急刹车、急打方向,尤其经过积水路段要特别小心谨慎。

春运期间,涉及省内驾驶人事故占84.55%,涉及省外驾驶人事故占16.12%。涉事驾驶人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4~29岁及30~35岁两个年龄段,分别占总量的27.4%和29.2%。广东交警提醒年轻司机群体:养成文明礼让的良好驾驶习惯。

春运期间,发生在高速公路的亡人交通事故增多,高速公路肇事风险升高,亡人事故同比增加了14.3%。

高速路行驶要注意这些

广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注意高速公路行车事项:

一是不要超速行驶,密切留意路牌信息或导航语音,临近出口时要提前变道,避免紧急刹车、突然变更车道。

二是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更不能调头逆行,错过高速出口请继续前行,到下一出口再驶离高速。

三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不要停车争论事故责任,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摆放三角警示牌,司乘人员应尽快转移至安全地方,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四是不要与大型车辆长时间并排行驶。

来源: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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