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丨男子酒驾被查忙辩解,原是“隔餐酒”惹的祸

“喝酒不开车”已成为共识,但仍有一些“误区”被大家所忽视。近日,一男子中午饮酒休息后,在晚上驾车时却被交警查出酒驾,令他大呼意外。

4月22日晚,汉中高交大队南郑执法勤务分队在汉中收费站设卡开展夜查行动。22时许,一辆牌号为陕F****8的小型越野车进入检查区,执勤民警检查了驾驶员王某的驾驶证、行驶证后,要求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王某肯定地回答“晚上没有喝酒”,并拿起酒精测试器猛吹一口。

不料,测试仪发出警报,显示结果为37.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面对这一情况,王某一脸诧异,再次强调自己晚上并没有喝酒。询问中,王某称中午吃饭时喝了一点点酒,下午休息后,想着酒精已经被分解,自己感觉也很清醒,完全可以开车。

民警向王某解释说,很多人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对于是否属于酒后驾驶并不是取决于驾驶人何时饮酒,更不是凭自我感觉的好坏,而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千万不能有“喝酒隔夜、隔餐就不是酒驾”的错误认识。

面对事实依据和民警讲解,王某表示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被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华商记者 张映伟 通讯员 宋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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