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配置序列号管理公告解读

为了提高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效率,国家对车辆配置序列号进行了优化,下面小编就《关于加强车辆配置序列号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25号,以下简称(公告))进行解读。


一、保留车辆配置序列号管理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后,仍保留车辆配置序列号管理机制,企业需要通过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但不需要再向税务机关报送车辆价格信息。

二、新的编码规则

国家对车辆配置序列号进行了优化,制定了新的编码规则。自2020年1月1日起,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依据企业填写的车辆信息,按照《公告》附件中的《车辆配置序列号编码规则》自动编制车辆配置序列号。

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旧编码规则编制但尚未使用的车辆配置序列号,2020年1月1日起不再有效,企业按照新编码规则重新编制;2019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旧编码规则编制且已经使用的车辆配置序列号,2020年1月1日起仍然有效并可以继续使用。也就是说企业采用车辆配置序列号的可以一直使用原编码,否则要根据新的编码规则重新编制。

三、新增企业的代码

企业初次编制车辆配置序列号前,应当申请生产企业代码。自2019年7月1日起,新增企业的生产企业代码不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而是通过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仅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不属于新增企业,其生产企业代码不变。进口车辆已在境外申请过企业代码的,继续沿用境外企业代码,车辆配置信息管理系统不再重复编制生产企业代码。

四、及时上传信息

企业应及时上传车辆电子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定期对生产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进行核查,对未按照要求编制和使用车辆配置序列号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因生产企业原因造成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

以上就是车辆配置序列号征收管理的新规定,各企业应遵守相关征收管理规定,并及时上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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