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三轮电动车 操作不当直冲水果店

电动车VS火龙果

7月8日晚上8点36分,在鳌江镇新河南路横街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三轮车单车事故。在事故中受伤严重并不是驾驶员,而是附近水果店里的一筐火龙果,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看个究竟。

交警二中队民警在现场了解到,当时电动车驾驶员董某开车经过事发地点时,突然从车上跌落,随后无人控制的电动三轮车直接冲向了水果店,撞坏了店里的一筐火龙果。

民警在询问驾驶员董某时,隐约闻到了驾驶员董某身上有一股酒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后,显示董某酒精含量为79mg/100ml,离醉驾仅一步之遥,民警确认董某为酒驾。

事实摆在眼前,董某只好跟民警说了实话。当晚自己确实是喝了酒,喝完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经过事发地点,刚好酒劲上来了,意识有点迷糊,所以没有掌握好与前面轿车的安全距离,眼看着就要撞上前车了,于是急打方向避让。可能是方向打得太急了,电动三轮车失去平衡左右摇摆,董某自己也跌出车外。虽然自己马上就起身去追失控的车子了,可是电动三轮车还是继续往左前方行驶,随后又掉个头往右前方一路横冲直撞,横穿整条道路直冲水果店,并撞坏了店里的一筐火龙果后才停下来。

点击以下视频看甩下酒驾主人的电三轮

点击以下视频看“无人驾驶自走”电三轮

在这起事故中,董某不仅酒驾,而且还是无证驾驶。随后,民警认定董某在这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应向水果赔付一筐火龙果的损失,并对董某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平阳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

饮酒后驾驶电动车一样是要受到处罚的,驾驶电动三轮车涉嫌酒驾,车辆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如果驾驶人没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有效驾驶证,对酒后行为将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无证驾驶行为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行政拘留;如果有驾驶证的,对酒后驾驶行为依法扣留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达到醉酒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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