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融媒讯
为落实“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1月20日,荣成市研究出台了《荣成市2023年促消费政策措施》,提振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推动消费全面复苏。
《荣成市2023年促消费政策措施》共计23条,涵盖商贸流通、文化旅游、餐饮娱乐、政府采购、金融等方面,通过发放消费券、奖励补助、减免景区门票等形式,打好政策“组合拳”,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培育发展新型消费,抢占新消费赛道。
一、发放消费券
1.发放汽车消费券。2023年上半年,按照《关于拉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2〕27号)规定的标准,省市县共同发放汽车消费券,支持个人消费者在荣成市内购买乘用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并上牌(二手车除外)。
2.发放文旅惠民消费券。鼓励文旅企业报名参加省市各级消费季主题活动。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对文创产品、文艺演出、影视图书、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精品民宿、旅游线路等文旅产品消费进行补贴。
3.发放餐饮消费券。引导商家开展多种促消费活动,市县共同发放餐饮消费券,释放消费潜力,推动餐饮市场回暖复苏和全年消费增长。
二、促进商贸流通繁荣发展
4.鼓励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依托各大商圈、特色街区,精心组织实施“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活动,有效提振消费信心,对企业举办的拉动效果明显的促消费活动,每场次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5.多措并举推动餐饮消费回暖。扩大年夜饭消费,支持企业参与“美食不打烊·欢乐过大年”餐饮促销活动,叫响“荣成年夜饭·一桌最海鲜”品牌。鼓励商贸企业设立预制菜专区,成立预制菜联盟,举办预制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预制菜产业良性可持续发展。
6.鼓励开展电商促消费活动。鼓励企业开设线上零售店铺,发展直播电商,根据实物网络零售额给予支持;鼓励企业争创山东电商直播基地、电商供应链基地,对规模大、影响力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好的给予支持;组织开展“荣成好品”直播电商专场促消费活动,对于承办市级直播电商活动不少于3场次的企业或机构给予支持;对于年内承办培训不低于12场次、人数超过1000人次的企业或机构给予支持。
7.着力扩大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对2023年全年零售额总量排名在威海市前10位且增幅超过全省、全威海市平均水平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按零售额档次从高至低给予50万元—1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2023年全年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四个行业总量排名荣成市前5位且销售额增速超过荣成市平均增速的给予奖励。
8.支持首店首发首秀首展。支持引进全球性、全国性、全省性品牌首店,创新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及首秀首展活动,对符合条件企业在荣成市开设首店的装修、房租支出等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企业在荣成市举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的场租、设备、搭建、宣传推广费用给予补助,每个门店(活动)补助不超过5万元。
9.鼓励夜间经济发展。丰富群众夜间生活,鼓励群众夜间消费,对连锁商业企业设立的持续24小时营业的商店、餐饮店,每个门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10.优化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赶年集、赶大集,推动消费新业态下乡,引导大型零售企业、电商企业下沉农村市场,对全年参与次数多、销售额增长明显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本地社区团购企业进镇开设实体零售店铺。
11.扶持韩日商品集散地发展。对以韩日商品为主的进口消费商品经营者、进口商品集货仓、批发零售电商等商业主体,示范带动明显的,进行宣传并给予补助。组织相关企业参加重点贸易促进活动、展会及宣传推介活动等,予以相关活动费用、展位费用等支持。
12.提升“信用大集”效能。全面升级手机端市级“信用大集”,设置便民区、惠企区、积分兑换区、折扣区、减免区等模块,信用激励产品由线下拓展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鼓励和发动企业、商家入驻“信用大集”,面向信用等级高的市民,出台积分兑换、折扣减免等信用惠民激励措施。
三、丰富文旅消费活动
13.实施景区门票减免行动。自1月21日起至3月31日,非国有A级旅游景区实行首道门票不低于5折的降价优惠,拉动景区及周边综合消费。对参与门票减免的景区根据实际投入和政策实施效果给予奖补。
14.引导扩大文化消费。引导公共文化场馆增上特展项目、饮品和文创销售等项目,拓展文化消费渠道。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公共文化机构和社会力量开发文创产品、非遗特色消费产品。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市场化演出,通过项目补助、资金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演出机构参与社会化供给。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非遗传承人、文化服务公益创投项目进行奖励。
15.加快旅游住宿业发展。积极引进国际知名连锁酒店,加快构建度假酒店集群,鼓励旅游饭店、星级饭店提档升级。丰富民宿业态,提升民宿品质,鼓励参与星级民宿评选,培育荣成滨海民宿品牌。根据游客入住情况对星级饭店、星级民宿给予奖补。
16.加速推动旅游市场复苏。办好荣成海洋艺术季和天鹅艺术季两项文旅品牌活动,深挖旅游消费市场潜力,多措并举拓展国内客源。鼓励文旅企业举办专题品牌节庆活动,加大与OTA平台的合作力度。对品牌影响大、吸引游客多、市场拉动效果好的活动项目和企业给予一定补助。
17.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回暖。策划开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2023荣成乡村文化旅游季系列活动。指导镇村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旅游业态,争创国家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精品文旅名镇、乡村休闲度假目的地等荣誉。对“乡村好时节”品牌项目和取得上级乡村旅游荣誉的给予奖补。
18.提升滨海旅游体验度。以丰富游客体验感、提升旅游满意度为标准,优化荣成市滨海自驾旅游公路沿线基础设施和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保障。坚持海陆统筹,突出滨海特色,探索开发多元化的滨海游玩、海上运动、文化展演、海洋研学等产品,丰富荣成市四季旅游产品体系,打造覆盖全域、全时、全龄的旅游休闲度假消费生态圈。
19.实施文旅品质提升工程。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改造或新建停车场、导览标识系统、游步道、休憩设施等,扶持A级景区智慧化建设,提升景区精细化服务水平。加强全市文旅行业信用监管,推行文旅诚信赔付金制度,优化文旅消费环境。
四、发挥政府采购的拉动作用
20.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2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五、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2.开展文旅企业“助企暖企”行动。深入落实“百亿惠千企”金融支持文旅产业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文旅信贷产品,为文旅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改造、设施设备购置提供信贷支持,助力企业恢复发展。
23.持续完善相关行业和民生领域金融保险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等行业及相关企业,督导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采取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形式,做好特殊时期融资接续。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主体还款给予适当宽限期,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