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奇案之 惊天大案

清朝嘉庆年间,出了一件惊天大案,一个朝廷官员被下毒而死,而一个平头百姓,竟然告倒上至总督下至县令一省的官员,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嘉庆十三年,江苏淮安连降大雨,大雨导致河水暴涨,冲毁河堤。洪水淹没了许多地方,百姓流离失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只能等待朝廷的救援。这其中,又以淮安府山阳县受灾最为严重。

接到淮河决堤的奏章,嘉庆帝立即着户部拨款20万两白银救济灾民。20万两赈灾银子送到两江总督银库。两江总督铁保是一个清官,赈灾银子他也不敢扣,把银子一分不少地分到各个受灾县。

俗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铁保不扣,不代表下面的官员不扣,20万两赈灾银就这样经过层层剥削,最后到灾民手里,已经所剩无几。

这些钱根本不够用,没过多久,灾区又向朝廷要钱。嘉庆帝很不高兴,他明白下面的大小官员“浑水摸鱼”,但没想到他们连赈灾银子都敢克扣,但灾民不能不管,于是嘉庆帝又一次向灾区拨款30万两白银,同时为了保证赈灾银子真的到了百姓手中,他严令铁保派人督察赈灾情况,防止再出现贪污克扣救灾银子的事。

铁保思考良久,决定派李毓昌前往山阳县。李毓昌,山东即墨县人,嘉庆十三年进土,为什么选李毓昌前往监督呢?一来铁保觉得这样的新官往往还带有读书人书呆子气,办事一般十分认真,而且初入仕途,踌躇满志,不会干出贪赃枉法的事来,二来他是山东人,在江苏没有熟人,执法时没有人情顾忌,派他前往山阳比那些久居官场的老官员去让人放心。

李毓昌受铁保的命令赶到山阳县查赈,在这过程中非常认真、非常刚直。但就在他查赈接近尾声的时候,却突然横死。

一个正直壮年的官员突然暴毙,又是在监察灾银的过程中,显然是有很大的疑点,但人已经死了,怀疑归怀疑,又没有直接的证据,只得先将尸体接回,入土为安。

山阳知县王伸汉草草棺殓了死者,由家属运回老家安葬。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在整理遗物时,发现其中夹着一篇没头没尾的文稿,上面写着,“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他对侄子的死有更加怀疑,但没有确切的证据,只能先将李毓昌的尸体运回家中,再在暗中查询。但没想到李玉昌的妻子林氏在整理他的衣物时,发现李毓昌穿过的衣服上有血迹。

于是,带着这些证据,李泰清上京城告御状。都察院将此事奏闻嘉庆帝。因为牵涉到官员命案,嘉庆帝非常重视,亲自督办,命令山东巡抚吉纶开棺验尸。

验尸结果表明,李毓昌嘴里有血迹,骨头青黑色,是中毒而死,根本不是什么上吊自杀。嘉庆帝下令彻查此案,将相关人等押赴刑部问讯。

原来,当初李毓昌到山阳县后,挨家挨户摸底,勘察受灾程度和赈银发放情况,并逐一登记在册。很快他就查到,山阳知县王伸汉虚报灾民人数,冒领赈银2万3千多两。

李毓昌将这些事情加以整理,打算呈给上级,惩治王伸汉。王伸汉知道后,想要花钱收买李毓昌,没想到李玉昌根本不吃这一套。

王伸汉又请淮安知府王毂前来说和。王毂收了王伸汉不少好处,两个人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保全王伸汉也就是保全自己。王毂劝李毓昌:“处事固不宜执,吾知君俊杰士,必识时务。”遭到李毓昌严词拒绝。

王伸汉害怕李毓昌将事情捅上去,便派人收买了李毓昌的三个随从李祥、顾祥、马连升。他们用一杯带有砒霜的茶水将李毓昌毒死,为了防止别人发现,王伸汉又制造李毓昌上吊自杀的假象,并偷取烧毁了李毓昌写的查赈汇报材料。

对于李毓昌得死,淮安府王毂没有细究,以“李毓昌因私放赈灾票懊悔至极自缢身亡”向上级汇报。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江宁布政使杨户等人也没有再进行调查。

事情查清之后,嘉庆帝大怒,命人将李祥押解到李毓昌坟前,刑夹一次,挖心祭主,而后凌迟;顾祥、马连升先责40大板,而后凌迟;将铁保革职发配到新疆,汪日章革职打回老家,王伸汉斩首抄家。

同时,嘉庆皇帝追封加赏李毓昌为知府衔,按照知府的规格赐恤,并亲赐《悯忠诗》五排三十韵。

嘉庆的圣谕在京城公布后,百姓们为此欢呼雀跃,一些忠正的官吏也都挺起了腰板。那些贪官污吏,受此震慑,一时也有了收敛,因而朝野上下倒出现了一时的繁荣景象。

李泰清一个平头百姓居然告倒一省的所有主要官员,这在清代也是十分罕见的。因而山阳凶案曾经轰动一时,被列为清代屈指可数的几大要案之一,直到现在还常常有人讲起这个案子。

上面的案子可以看出清朝中期朝廷官员已经很腐败了,官官相护,通同腐败非常普遍,做清官真是寸步难行,不仅官场上受排挤,还可能丢掉​身家性命。而嘉庆帝也不是平庸的皇帝,对待贪官和失职失责官员,还是比较严厉的。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