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此人排行第七,位列五虎将却饱含争议?鲁达武松要比他热血!

文:干勾于说故事(作者原创授权)

梁山好汉都是“上应天意”的星宿下凡,在宋江的领导之下,来自五湖四海一百零八个愤青,聚集在八百里水泊,为实现“替天行道”的目标而奋斗,能驾驭这样一群有严重暴力倾向的好汉,并形成一支有实力对抗朝廷的武装力量,宋江无疑很成功。

梁山好汉是个特殊的群体,生活经历的不同,造成了行为方式的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专属的“标签”,比如林冲的隐忍、鲁智深的豪爽、武松的洒脱、李逵的鲁莽,套用一种更易接受的说法,就是“人设”。

行走江湖大都有响亮的名号,有贴切的,也有名不符实的,特别是五虎将中秦明,其“霹雳火”的绰号简直就是一种讽刺。

秦明官居青州都统制,善使一条狼牙棒,性格急躁,声若雷霆,如果仅从表面看,妥妥的是个充满男性荷尔蒙的直男,而且在作战时不计生死,总是冲在第一线,但从这位“霹雳火”身上暴露出的虚伪与冷酷,简直令人发指。

清风山知寨刘高设计擒住花荣、宋江,押解途中被清风山的燕顺、王英劫走,秦明接到上级指令,带兵剿灭清风山,清风山的实力本就不弱,何况还有花荣这样的高手助战,秦明马踏陷坑,失手被擒,最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宋江开始“策反”秦明。

这时候秦明还有点霹雳火的气势,生是大宋人,死为大宋鬼。朝廷教我做到兵马总管,兼受统制使官职,又不曾亏了秦明,我如何肯做强人,背反朝廷?你们众位要杀时,便杀了我!

当然,要是真一刀砍了,那还真就成全了秦明的一世英名。

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宋江看上的人,一不会杀,二不能放,好吃好喝招待秦明,暗中派人穿上他的衣甲,骑上他的坐骑,带着小喽啰流窜到青州城内,不计后果地霍霍老百姓去了。且看那场景: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都被火烧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烧死的男子、妇人,不记其数。

什么替天行道,什么杀富济贫,为了逼秦明入伙,这一刻的宋江根本就是个残害百姓的恶魔。青州知府误以为是秦明干的,于是杀了秦明一家老小,以平民愤。还把他老婆的脑袋给秦明参观,有家难回的秦明只能原路返回清风山。

回到清风山的秦明,愤恨之情溢于言表,心思,我若寻见那人时,直打碎这条狼牙棒便罢。可当宋江道出实情,纳头便拜,秦明眼看大势已去,情愿归顺,而原著给出的理由实在匪夷所思:一则是上界星辰合契;二乃被他们软困,以礼待之;三则又怕敌他们不过……

上应天相这条理由是自我安慰,宋江以礼相待让他没丢了面子,最重要的是怕打不过这伙强盗,可全家被害,牢骚还是有的,你们弟兄虽是好意,要留秦明,只是害得我忒毒些个,断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

为了安抚霹雳火受伤的心灵,宋江居然想出一条美人计来,“若是没了嫂嫂夫人,宋江恰知得花知寨有一妹,甚是贤慧,宋江情愿主婚,陪备财礼,与总管为室如何?”都没知会花荣一声,直接把人妹妹给搭进去,公明哥哥果然高明!

秦明很快忘了前妻,迅速融入梁山团队中,成了宋江最得力的帮凶。宋江另一个心腹李逵在战场上的效果有限,但秦明却保留了霹雳火的杀手本色,跻身五虎将之一,排名第七。

试问,全家灭门是否只有入伙这一种选择?

换作鲁智深,恐怕早就一禅杖砸将过去了,换成武松,估计会夜间行刺(参考血溅鸳鸯楼),换成王进,最多是改名换姓,隐居江湖,可秦明选择入伙,严重拉低了其人格,花小妹在其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也许秦明本人就是这么个“墙头草”式的人物,宋江发现并利用了,隐藏在他内心里不易被人发现的懦弱。

天性凉薄至此,秦明战功再大,排名再高,也只是靠着裙带关系上位,而他在南征方腊的作战中,和南国第一勇将方杰交手,被一枪戳死,虽不能说罪有应得,也算上死得其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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