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最高人民法院 应该向我道歉

东方网·纵相新闻 整理报道

崔永元对最高法院的爆料出现新进展,今日凌晨,崔永元发布微博称,最高法院的最新公告证明自己的爆料不是传谣,所以最高法院应该为此前的“辟谣”言论向自己道歉。而随后,"陕北千亿矿权案"相关案情被进一步曝光。

对于崔永元在此前爆料中指出的“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在审理过程中丢失一事,今日,《华夏时报》放出了一段爆料视频。据报道,该视频“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的自述,王在视频中讲述,他曾作为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诉西安地质勘察院案件承办人,在准备写判决书前发现原存在自己办公室的案卷离奇被盗。

爆料画面人物(左)及王林清法官官方报道图对比

据视频内容,在发现案卷“被盗”后,王曾向“程庭长”做了报告,在确认无法找到卷宗后,提出调取监控的要求,然而在“程庭长”单独调取了监控录像后,次日,发生了监控损坏的蹊跷事件,其表示办公室门口有两个监控,“坏一个也不可能两个都坏呀?”

而据崔永元29日的微博爆料,案卷丢失地点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办公室,承办该案的法官叫王林清,2016年11月28日上午,其发现卷宗消失后,曾向该庭庭长程新文作了报告。

对于卷宗丢失一事,中国经营报此前也有报道称,多位知情人士向该报记者表示,确实曾发生卷宗丢失情况:在作出判决前一年的2016年11月下旬,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事发地点正是审理该案的有关单位。在丢失前的20多天,赵发琦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主要领导干预该案,并指责此前有司枉法裁判。

这便是崔永元26日深夜微博爆料的内容,其在微博中直言质问最高法院:"你们那里能进去盗贼吗?连老鼠都进不去。"

爆料发出后,曾有消息称相关卷宗丢失系谣言。

然而,29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宣布已经启动调查程序,通报称崔永元博文中的四张图片中,有两张“所载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的(2011)民一终字第81号案件副卷的有关内容相同”,并表示“欢迎崔永元教授等知情人提供情况”。

针对该通告,今日凌晨,崔永元发布微博称,最高法院的最新公告证明自己的爆料不是传谣,所以最高法院应该为此前的“辟谣”向自己道歉:“我没造谣,是你们造谣。”

与此同时,崔永元也再次向最高法院喊话:“不知道你们审判纪律是什么?高法大楼里丢案卷不报案、内部监控能黑屏,这能保护当事人利益吗?这属于遵守纪律吗?”

"陕北千亿矿权案"时间节点:

2003年,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协议,凯奇莱探明菠萝井田储煤15.6亿吨后,西勘院在未提出解除合同情况下,在2006年与香港益业(全称"香港益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同一标的上签订合作勘查协议,导致"一女两嫁"。

2006年10月19日,陕西省高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凯奇莱胜诉:2003年8月25日原被告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西勘院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

2011年3月,陕西省高院推翻原一审判决,认定原被告双方所签合同行为违反省政府2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其行为实施将损害国家利益,应为无效合同。

2017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千亿矿权案宣判,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合同有效,继续履行。

2018年12月初,央视报道称,千亿矿权案在陕西省高院执行近一年,毫无进展。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