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忘关车门 惯犯偷银行卡猜出密码取现近万元

车厢不是保险箱,有些司机喜欢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去年12月28日,上海青浦区京华路某小区内,嫌疑人魏某见一辆在路边停放的宝马车没关后备箱和车门,遂起歹意,盗走了车中的一只皮夹子、两张银行卡和现金若干,并通皮夹子中的驾驶证破解了银行卡密码,取走宝马车主陈某卡中近万元。车主发现失窃并报警,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视频监控显示:一名男子来到自动取款机前,用银行卡分几次取走了9300多元现金后离开。这名男子正是本案的嫌疑人魏某。

当天清晨5时30许,魏某正从一家网吧通宵上网出来,发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宝马车没有关后备箱,他试着一拉车门,车门也没有锁,遂起歹意。

犯罪嫌疑人魏某:”我看到后备箱好像是开着的,当时我从远处看后备箱是开着的,我从旁边经过,后备箱打开的,心想可能车门也没有锁,我随手拉了一下,车门就打开了。在副驾驶上取了一个皮夹,皮夹里面有一张招商卡,一张中国银行卡,还有一张工商卡。“

魏某拿到皮夹之后,见其中还有一张驾驶证,猜想驾驶证上的生日可能是银行卡密码,到附近的取款机上一试,果然如此,于是取走了两张卡中近万元现金后逃之夭夭。

这并不是魏某第一次盗窃,魏某是个惯犯:此前他2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次被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但他似乎不长记性。

公安机关很快就通过自动取款机的监控锁定了嫌疑人,第二天中午即将其抓获,盗取的现金经查证后并无缺少,随后被归还给被害人陈某。但魏某这个人,不仅缺乏人生的规划,更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心。

犯罪嫌疑人魏某说:”我心比较大,也没想那么多,就像我取现金的时候一样,没有任何伪装,然后我被抓之后,完全承认,也没有什么隐瞒,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是这样子,我取钱的时候也没有想太多,当然我也有过前科,即使如此我也没有想太多,说到底还是我比较迷茫。”魏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他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花检察官说:”犯罪嫌疑人魏某是属于盗窃他人信用卡,然后又持盗窃的信用卡进行取款,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以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是应当认定为盗窃罪,由于数额是已经达到了一千元以上,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关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量刑是和普通盗窃量刑一样的。考虑到本案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是具有累犯的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以及坦白、追赃到位等从轻处罚的情节,是最终法院是判处了犯罪嫌疑人魏某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提醒:车主们在停好车辆离开时应检查车门、后备箱是否关好,以防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在设置银行卡密码的时候尽量不要使用生日,一旦银行卡丢失很容易造成财产损失。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花检察官说:”民警接报后利用监控录像的视频图像进行人像比对,发现犯罪嫌疑人魏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第二天中午就将乘坐出租车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抓获。所幸本案公安机关破案及时,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时所取钱款还在身上,公安机关将这些钱款扣押,并发还给了受害人,及时避免了损失。”

检察官提醒:第一,下车后一定要锁好车门,最好是绕车一圈检查一遍,后备箱有无打开。第二,银行卡千万不要和身份证、驾驶证放在一起,比如本案的嫌疑人就靠驾驶证上的生日,猜出了银行卡的密码,并凭此密码进行了取款,给被害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如果不是公安机关及时侦破,这些钱可能就会被嫌疑人挥霍一空,即使日后抓获到案也是没有办法追赃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编辑:傅群)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