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广西涉及汽车质量和服务方面投诉 1742 件,这三类数量过百

南宁晚报 /ZAKER 南宁 记者 梁静

" 西安奔驰事件 " 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4 月 24 日,广西消委会联合广西汽车流通协会,召开 " 信用广西 · 让消费者更满意 " 汽车行业座谈会。会上,广西消委会秘书长陈继辉指出:" 该维权事件凸显了当前汽车消费维权难和信用建设的缺失。"

据了解,2018 年全年,广西涉及汽车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投诉共 1742 件,其中,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为 730 件;定金侵权行为 133 件;不履行国家规定的三包义务 120 件,这三类案件投诉数量过百。

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购车合同纠纷,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 ( 承诺 ) ,消费者付款后被告知无法办理车贷、无法办理车辆登记、逾期不交付车辆、" 二手车 " 充当新车等问题;二是设置消费陷阱,常用配件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车辆维修遭遇 " 小病大修 " 陷阱;三是履行国家 " 三包 " 规定不到位,遇车辆异响、途中熄火、轮胎鼓包、车门窗故障等问题,销售商时常推卸责任。同时,消费者购买车辆时,时常会被强制接受其提供的 " 捆绑 " 服务,并强制消费者向其指定的单位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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