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时尘封的记忆,再唤醒竟然掌掴老师

儿时尘封的

记忆,再唤醒竟然掌掴老师

晚霞中的红蜻蜓,你在哪里哟,童年时遇到你那是哪一天……

每当我想起这首儿歌时,总是想起老师期待的目光、和蔼的表情、孜孜不倦的教学精神,好学再回到课堂与儿时的伙伴们欢聚一堂,畅叙幽情、谈笑风生。丢手绢、踢毽子、躲猫猫感受那孩子间最质朴的友情,感谢与你相逢我的同学。

作为父母、老师,或许真有恨铁不成钢的苦衷,希望孩子成才将来有个好前程。不过,“不打不成才”的老式教育理念,或许不再适用与当下社会。“打骂式”教育,强迫孩子学习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孩子的成绩。但是也会给孩子心理上造成难以磨灭的创伤,那对他可能是一辈子的噩梦。终生不能原谅老师,这恨记在心头成为学生一生的痛,像一根刺插在心间。关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行之。有一种理念这样认为,“这要我的本意是好的,那我做的‘不对’也对。”当年日本人为了摆脱经济危机,为了“国家”残忍的祸及别国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不也是出于“关爱”国家嘛。

“爱”本无罪,罪在以“爱”之名进行伤害。有的老师将“打骂”比喻为“打针”,旨在根治学生身上的“臭毛病”,让学生长点记性有个教训以后便不敢乱来。这样的“初衷”,或许是好的,但效果如何呢?有没有一种可能是,这个老师本身素质不高品德不行,打骂学生只是他对自己恶行所作出的一种诡辩呢?近年来,老师猥亵、强奸女学生,逼学生下跪,喝尿吃鼻屎的事情时有报道,如果老师假借“关心”之名体罚、打骂、羞辱学生而逃脱法律制裁与道德谴责,那么学生的权益如何保障,受到的伤害又由谁来补偿呢?

河南“掌掴”老师案,近日已开庭庭审双方各执一词,争的不可开交尚未有结果。不过对于打人事实,却都供认不讳。笔者对此触动很深,20年前儿时的记忆、痛苦始终还在,但造成的不是学生的悔过、反思而是20后的报复,学生冒着被法律制裁的危险掌掴老师。这件事情,应该引发我们反思。教育孩子,到底能不能“打”;对待孩子的态度,是“严厉”还是“温和”好。笔者认为,最好的教育莫过于言传身教、以身作则;用美好的品德启迪学生,用深厚的文化底蕴熏陶学生以此方能起到教育学生只用。适当的批评教育可以有,但侮辱人格、摧残身体的行为着实要不得。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毕生所学倾囊相授才是本意,没有权利打骂学生。作为学生、作为家长即便是要维权也应当采取正当的法律途径,而不是过激的“以暴制暴,以牙还牙”将20年前的仇恨打骂回去。师生本是平等的,应当互相尊重、成就对方才是,而不是反目成仇、相互怨恨。教师无权假借“关爱”之名,打骂、侮辱、摧残学生;学生亦不该以“非法”怼“非法”用非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而应当通过合理途径维权。师生一体,教育传承才是最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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